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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晚付一日 华人花620万元投资GTA土地梦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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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没有什么好告的了,很明显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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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先生的经济实力,很值得怀疑,连10万订金都违约,更何况620万的交割资金了;在中国空手套白狼司空见惯,在加拿大则是行不通的!可能T先生是走正道不习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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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加拿大的法律,加拿大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不是中国的人治的国家。在中国,有钱,有权你可以为所欲为,只手遮天,这里是枫叶旗飘飘加拿大,你懂吗?中国的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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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钱照样一手遮天,是你没见过而已,中国的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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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黑.:中国的土豪目前还没够本事,没够pot 在加拿大只手遮天!没够料,英文都狗屁不通!遮天?撒泡尿照照自己吧!加拿大的中国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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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黑.:中国的土鳖凭狗屁不通的英文去遮天,还是滚回中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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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不惊奇,另一买家也是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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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想說什么问题呢? 看后好像不被同情得感觉。一是华人这中炒房地产的行为不为人们所欢。二十买房卖房要遵守合约,作为地产经纪更应该守规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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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先生作为地产经纪和投资人,尽然让一只煮熟的鸭子成功的飞回安大略湖,教训哪!不要把合同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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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数着是三只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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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黑.:那两只真飞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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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又是无良经纪的所为,连成一片要么开发怪兽屋,要么开发townhouse,哪个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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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豪来炒加拿大的房地产,也必须遵守加拿大的法律!中国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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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想买下来整片开发,提高居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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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先生也许不懂,经纪应该明白合同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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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订金晚付一天两天也不是大问题,前提是你得跟对方沟通好,千万不能当成想当然,因为对方完全有权力跟你按合同上讲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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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个人认为,如果双方有事前沟通并达成一致,便形成补充合同,同样有效,愿买愿卖,这单交易还是能成的。但就目前的地产行情,买方可能错估了形势,给卖方以把柄了。 老汉买房,价格履约期一旦敲定,其余随便,甚至给相关方一点好处作润滑剂,简简单单把事情作成才是我想要的,不贪就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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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无忧了:“给相关方一点好处作润滑剂”,这个你讲的很好✌️。跟卖家有个稍微舒服融洽的交流,事情往往好办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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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还是这个经纪和买家被老外卖家涮了,还是老外的律师牛啊说合同无效就无效了,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预付款晚一天是常见的,只要钱尽快付了有几个合同敢反悔的,如果换过来买家是西人卖家是中国人敢取消吗?还是弱势群体啊,尽管我也不支持这种土豪式高密度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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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还是要规规矩矩买,经过一轮又一论的谈判,双方消耗的时间精力都挺大的,合同终于签了。 这时候冒着违约的风险进一步给卖方压力,我觉得不值。撕逼到法庭,谁也没得到什么好处。我要是卖方,也很可能终止合同,并由此要求合理索赔,因为定金和付款期都是合同主要条款,一旦违约,先前合同便不再生效。卖方是有权力要求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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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了怪了,喷子怎么这么多,自己同胞有点影响力不好吗???难道要华人永远打不进白人的主流市场才好?!老说华人炒房,其实多少地皮都是带着咖喱味儿的~~~人家早就赚得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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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万加元太少了吧!炒啥呀?6200万才报道。本纪没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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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亦是如此,一步错,步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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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使没有问题! 问题是买方没有执行条款,合同废了,卖方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 如果相同的情况发生在买方身上----又有一个便宜的类型的物业,买方也会重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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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不更改合同主要条款,黑马就没有机会。 即使黑马高价搅局,你拿回定金的同等赔偿也不是问题。 如果规规矩矩行事,600万的5%是30万,一夜之间赚30多万也不错,继续找别的机会,市场这么大,机会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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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也不是突然从天下掉下来的,因该也是在跟卖家讨论了一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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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订金准时支付,25万追加订金晚付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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