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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察:取消政法委

“长说承天门上宴,百官楼下拾金钱。歌喉渐退出宫闱,泣话伶官上许归。”距离中国的政治年度大戏——2017年两会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相关传闻已经开始传播。有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称,明年中国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即将开始,相关方案已经出台,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取消地方政法委”。

真假难辨的传闻

相关传闻称,明年中国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即将开始,相关方案已经出台。内容包括,宣传部、统战部不入党委常委,由副书记分管;纪委书记仍然任党委常委,并与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的反贪局重组,统一对地方党政官员进行监察;取消地方政法委,法院院长、检察长由地方人大差额选举产生,公安局长由政府副职兼任……

和绝大多数传闻相似,这则传闻既有个别可以引证的内容,也有很多无法自圆其说之处。真假难辨。

首先是在转载这篇传闻时,各媒体纷纷指消息来自大陆网站,但是多语焉不详,也有部分网络媒体称消息源来自大陆微信公众账号“河北之声”,但是多维新闻并未在该公众账号的历史消息中查询到相关文章。

其次,相关传闻并非近日刚刚出现,早在今年3月15日,台湾《旺报》就曾报道过内容几乎一样的消息,只是时间相差一年,《旺报》称改动会在2016年“两会之后”,近期传闻称是2017年“两会之后”。内容更是近乎完全重叠——“地方取消政法委”、“宣传部长和统战部长都不再由常委兼任,改由副书记分管”、“组织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的公务员管理局合并,成立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根据相关信息可以推测,近期传闻应该是早先传闻又被拿出来翻炒了一遍。但是该传闻中提及的“委与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的反贪局重组,统一行使对地方党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今年11月7日官方宣布的监察委试点内容相吻合。所以相关传闻应该也并非空穴来风。

在中共推进政体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的背景下,政法委建制的存留令外界关注(图源:Getty/VCG)

早已有之的呼声

中国知识界、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2002年周永康任公安部部长和政法委书记以来,大陆的法制建设急剧倒退。12月2日被官方改判无罪的河北聂树斌案,就被坊间指冤案的造成和多年难以翻案就与相应期间地方的政法官员干涉案件有关。

2014年周永康案公开曝光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特聘教授崔敏在当年《炎黄春秋》第11期发表文章剖析周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指政法委是法外机构,权力极大,极易制造冤假错案,呼吁取消政法委对公检法的领导。而在此之前,中国最高法院在2013年11月21日就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宣布“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今年的中共六中全会之后,更是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其实,中共现任总书记习近平十八大上台后,不仅降级中央政法委书记不入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地政法委书记大部分不再由公安厅局长兼任,更是不断推动司法改革,加强对地方法院、检察院的垂直管理,将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的权力收归到省一级,并建立巡回法庭制度,减少地方政府对法院、检察院的干预。照此发展,中共在今后的政体改革中取消政法委建制,似乎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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