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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救护车因12元高速费被拦 对峙24分钟

连日来,一辆救护车因不肯缴高速通行费而滞留收费站的照片在网络上热传。网友爆料,12月11日,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载有车祸伤者的救护车因不肯缴纳12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过路费而与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收费员发生分歧。直到伤者家属如数缴费后,停车长达24分钟的救护车才缓缓驶离。

据《成都商报》报道,北京时间12月11日14时41分,一辆车牌号为川LLZ120的夹江县中医院救护车载着病人驶入收费站,收费显示应该缴纳12元过路费。

“我车上有车祸病人,马上放行!”救护车驾驶员说。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救护车不免费,你要缴费后才能走!”双方一直僵持了二十多分钟。最终,救护车上的病人家属缴纳了12元的过路费,收费员才抬杆放行。

中国救护车高速免费通行标准不一 (图源:Reuters/VCG)

“载有病人的救护车,根据惯例不应该收费。”当事救护车司机刘师傅平时转运病人,经过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成雅高速成都收费站时,只要说明车上的情况,收费员都会免费放行,但空车都按规定主动缴费。

“并非医院出不起过路费,拿回来都是可以报销的。”夹江县中医院救护车车队负责人黄先生表示。

对此事件,四川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四川2015年出台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

不少网友认为,为了12元过路费,救护车司机与收费站纠缠不休,置车上病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显然有悖职业伦理。

夹江县中医院院长朱创业12月15日表示,无论高速路是否该收费,载有病人的救护车司机停车进行理论都是不妥。好在当天救护车上的伤者病情并不是急危重病人,没有生命危险。 “这只是个案,我们已经对当事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此外,朱创业呼吁,救护车承担紧急救人任务,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当免费放行。目前,地方对救护车是否收费标准不一,他呼吁对救护车高速路通行一律免费。

近年来,中国救护车收过路费各地执行不一,因缴费纠纷被截停事件频频见诸报端。

据了解,1998年,广东省就已出台《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对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实行费通行。此外,黑龙江省和北京市也先后发布类似规定。其它省市仍有待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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