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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儿子学英语:结果闹了个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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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use a bowl to hold some bowels and use bowels to carry some poo p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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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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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here or to go?”,我的回答常常是“土狗!” 有时候我会觉得,原来日常英语交流也可以是没有什么语法套路的啊! ======================================= 这里也有语法呀,只不过是省略了许多句子成分,原句大概是:is this meal for here to eat or t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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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是没有语法。句子的前半部可以这么解释,后半部or to go 就解释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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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l movement,端碗运动?那不是乞丐的标准动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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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裤怎么说靠谱?去沃尔玛买秋裤,说long johns售货员没听懂。。。说long underwear pants她倒是明白了。。。这个貌似不靠谱吧,拍脑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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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是under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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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教儿子学英语:结果闹了个大笑话 . 老匠 发表于 2016-12-18 07:44 评价:英语不如狗: http://bbs.51.ca/thread-8012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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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英语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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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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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英语还真够呛!到处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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