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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三大疑问:涉案警务人员脱罪遭质疑

距离2016年结束还有一周的时间,雷洋案注定会成为中国大陆舆论场再次聚焦的中心话题。

北京时间12月23日,北京检方表示5名涉案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决定不予起诉。同时,“认定案发当晚雷某在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属实。”

从2016年5月7日晚,雷洋离家后身亡,到2016年12月23日,北京检方给出新的相关信息——跨越了7月时间的“雷洋案”告一段落,却无法让社会舆论得到平静。

北京检方通过中国大陆互联网上的社交平台账号发布了最新雷洋案的信息,同时也关闭该条信息的留言功能。

分析指,雷洋案是否会办成“禁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部分。北京检方新近公布的“案情结论”以及对5名涉案警务人员的处置结果,并不能消除公众对案情的质疑。

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通报雷洋尸检鉴定意见,并称邢某某、辅警周某有妨碍侦查行为被逮捕(图源:网络视频截图)

质疑一:封口费

今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人大校友、78级新闻系鲁难经与相关人士核实了网传雷洋案巨额赔偿情况,确认事实如下:“赔偿”主体为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该局与雷妻签订合同,拟付“人道援助金”1200万元,其中首期600万元已一次性存入雷妻账户。

而此次北京检方公布的调查结果称,“认定案发当晚雷某在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属实。”这与此前雷洋家属、律师所说的,“一个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点你就认为他嫖娼,弄十分钟就不会动了,医院还没到就死了。”的说法差距太大。

由于雷洋家属和律师并未在第一时间对北京检方的说法做出回应,因此,封口费传言真实性还需等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才能得到验证。

观察人士称,无论封口费是否存在,公众更关注的是“雷洋案”本身的真实性。从该案通过社交媒体被曝光后,公众对案情的真实性一直无从判断,不断地“剧情反转”实际上消磨的是公众对警方、党媒已经政法系统的信任度。

质疑二:涉案警务人员是否该被起诉

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CCTV)曾采访报道涉案警务描述“雷洋案”的内幕、始末,涉案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曾在报道中指控雷洋涉嫌嫖娼,还称雷洋之死与拒不配合执法并企图跳车逃跑有关。

之后,随着雷洋家属与律师的指证,5名涉案警务人员殴打、辱骂雷洋的细节通过媒体曝光,涉案警务人员随即被捕。

此次北京检方公布的消息是,认定5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但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对雷某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之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5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

雷洋的代理律师陈有西此前认为,涉案警察罪名不应定性为玩忽职守,应是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三项罪。

2016年5月10日,昌平公安因“雷洋案”背后搜外界关注,雷洋家属称:不考虑嫖娼,只在意执法是否有问题(图源:央视视频截图)

有观点人士认为,北京检方对涉案警务人员的罪名判定与雷洋的代理律师的指证罪名差距较大,是否禁得起历史的检验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尽管民意不应左右法律的严肃性,但雷洋案的影响力是北京检方不应忽视的部分。

质疑三:让网友说话不会死人

此前,雷洋案的剧情不断反转,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网友参与到其中的讨论。如果没有网友的参与,而仅凭北京昌平当地警方与中国中央电视的报道,雷洋案的太多细节将会湮没,5名涉案警务人员做了什么将永远不会被公开,公众也没有机会“鲜明、直接地质疑中国的警察暴力和警权滥用问题。”

面对中国大陆网友在雷洋案中的过往表现,有分析称,“这是中国大陆中产阶层第一次集体表达了对自身权利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担忧。”

北京检方对社交媒体的账号关闭了留言功能,实际上是关闭了与公众对话的渠道。观察人士称,这样做只能让舆论更加质疑北京检方对雷洋案的处置,让网友说话不会死人。

观察人士指,可以预见的是,雷洋案将会在舆论场中持续发酵,中共党宣系统会不会对公共媒体平台、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管控”也是检验雷洋案是否会办成“禁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的一个有效的观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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