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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住宅法通过 8年20万户社会宅2017启动
台湾立法院23日三读通过《住宅法》修正案,蔡英文竞选承诺8年20万户社会住宅的政策将于2017年启动。
已完成立法程序的《住宅法》条文中规定,为照顾社会弱势居住需求,明定社会住宅应至少提供30%以上比率出租给经济或社会弱势,此外也增加“公益出租人”条款,鼓励包租公、包租婆们租屋给受政府租金补贴的弱势族群,租金收入每屋每月最高能有1万元免课所得税,房屋更可按自用住宅用地课地价税。

同时,为了落实照顾弱势者的居住权益,弱势族群若发现承租的房屋是违建,也可申请补贴3年,做为社会住宅盖好前的缓冲。
至于原住民社会住宅比例部分,修法后,主管机关应按直辖市、县(市)辖区内原住民族地区外的原住民人口数占全国原住民总人口数的比例,分配并保障原住民入住社会住宅,“不得低于原住民族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比例,以较有弹性方式保障各地区原住民族居住权益”。
23日《住宅法》修正案三读通过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民进党籍立委赵天麟表示,2017年是社会住宅8年20万户目标的启动年,立法院虽历经困难,但立法没有迟到,给了行政单位执行依据,希望行政单位能好好加油,完成社会住宅8年20万户的目标。而此项修正法案中也包含部分亲民党提出的法条草案版本,成为亲民党与民进党在立法推动政策上的正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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