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案开庭 曾荫权教堂祷告后赴法庭
香港史上最高级的前政府官员被起诉、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装修一案,1月3日在高等法院正式审讯,预计审期20天。由高院法官陈庆伟审理,不过,当日无安排候选陪审团到高院,预料将不会抽选陪审员。

据“香港01”1月3日报道,曾荫权涉贪案聆讯于早上9时半正式开审,成为首位步入法院犯人栏的前行政长官,也是香港历来被刑事起诉最高级别官员。曾荫权7时17分由警方要员保护组陪同下乘坐AM388湖水蓝色七人车离开渣甸山毕拉山道高级公务员宿舍住所,约7时30分抵达Kennedy Rd.道圣约瑟堂,未有回应传媒提问。教堂内,曾荫权闭目祷告,逗留约30分钟后离开并直接前往高等法院。
当抵达高等法院曾荫权先下车,之后二人在入口处十指紧扣并停步让传媒拍摄,随后进入高院便到5楼的会议室与律师会面。
由于案件受社会广泛关注,司法机构就公众及记者入庭旁听作出特别安排。
案件安排在高院五楼的科技法庭审理,内设有拍摄设备,公众除了可入庭旁听,亦可在五楼大堂的公众席观看即时转播。司法机构预留74个座位及40个企位予公众人士,以及62个座位予记者。司法机构会在3日上午8时开始派筹,只有持筹人士才可入庭。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遭廉政公署起诉三项控罪,包括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在审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其后改称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交还AM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呈交数码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及考虑李国章担任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时,在无合理辩解下,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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