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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指曾荫权公器私用 展示豪宅设计图

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装修一案,在遴选出8女1男陪审团后,案件正式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David Perry读出开案陈词,他向陪审团解释开案陈词需时2日,但若用一句话作总结,他会说:“本案关乎廉洁、诚信和公职生活的操守。”本案的被告是前行政长官,关乎他与一名商人的关系和贪污行为。主控称,作为香港最高的政府官员,被告获授予权力和影响力,不应该利用公职满足私利,因为“服务公众不应该是满足自己”。

曾荫权涉贿案开审(图源:AFP/VCG)

据“香港01”1月10日报道,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 在陈词称,被告曾荫权(72岁)于2010至2012年作为行政长官,他有份参与向私营企业批出广播牌照,即本案牵涉及的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商人黄楚标。

他指曾荫权在2010年间与黄楚标达成协议,曾2012年退休后,会入住深圳一幢逾6,000几呎的住宅物业,而该物业在2011年至2012年,经过高规格的装修,物业有3层楼,36楼天台上设有空中花园、图书馆(内有书法房)及装满影视器材的房。

主控又向陪审团展示客厅、主人房的图片,是未来的设计图样,所有装修都是合符被告期望而做。他指曾荫权与黄楚标的协议是秘密进行的,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亦没有告知他的同事。控方认为曾荫权因此而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作出有利的决定。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在审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其后改称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交还AM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呈交数码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及考虑李国章担任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时,在无合理辩解下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

两项“行为失当”罪名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时,在审批雄涛广播多项申请时及建议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接受勋章时,均没有向行政会会议等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以及何周礼正为该物业进行室内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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