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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斩到底有多疼?有人连书12血字痛苦死去

导读:

在秦汉时期,“斩”一般指腰斩,是法定刑,丞相李斯遭到的刑罚即是腰斩。到汉时,“斩”与“腰斩”的概念渐渐区别开来,后至隋代腰斩都被作为处决监犯的正刑,隋朝后,定死刑为绞、斩二等,而以斩首为正刑。

腰斩在行刑时,监犯要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暴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恰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姿势。然后刽子手用钝器从腰部将监犯砍作两截。刽子手要监犯快死,就会在腰部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假如没有收到犯人家属的红包,刽子手要监犯慢点死,就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因为人体重要的器官都在身体上部,所以如果慢死,上截一般仍是活的,过段时间才痛苦地死去,很惨。

历史上有很多关于腰斩的记载,李斯、晁错等名人都是被施以腰斩极刑,就连韩信都差一点被项羽腰斩,《史记·淮阴侯转》记载,韩信因罪“坐法当斩”,和他一同犯事的十三个同伙都被执行了,轮到韩信的时候“信乃仰视”,刚好看到滕公,这才免于一死。

而最幸运的还不是韩信,而是张苍。有一次张苍违反了军令,刘邦便决定将其腰斩。行刑之日,张苍被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俯伏在砧板上,眼看将变为刀下之鬼。监斩官王陵见张苍身段高大魁梧,皮肤白净润泽,觉得如此美男子杀了实在惋惜,就去向刘邦求情,恳求宽大处理。刘邦同意了王陵的请示,张苍得以大难不死,最终竟然靠着喝人奶活到了一百多岁。

明代方孝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传说方孝孺被朱棣从脸上扯开一道血口子,然后被腰斩处死,被刑以后,仍以肘撑地爬行,用手蘸血连书十二个半“篡”字才断气。

清代雍正朝,河南学政俞鸿猷因疏忽大意致使考题外泄,被处以腰斩之刑。和方孝孺一样,俞鸿猷上截身体在地上打滚,痛苦万状。他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接连写了7个“惨”字,才逐渐痛苦地死去。

这是历史记载最后一次腰斩,出在雍正十一年。这次腰斩是雍正帝所判,监斩官向雍正陈说了这一惨状后,雍正也觉得腰斩太过于惨烈,于是命令封刀,这一人间酷刑自此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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