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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与官员吃穿山甲照片,这位网友立功了!

很多人吃饭,都有拍照发朋友圈或者晒微博的习惯。网友“Ah_cal”也这么做了。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一年多前发的美食微博,最近忽然火了起来。

这条微博是这样的:

微博还配了两张相当有视觉冲击力的图,一张穿山甲肉,一张参与宴请人的合影:

这位网友之前的微博也被一张张翻出。

这是去沈阳,沈河区副区长领着游夜市、吃烧烤:

网传微博截图

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在受到大量质疑之后,该男子已将微博删除,仅留下一句“散了”。过一会儿后,删得只剩一个句号。

记者私信该网友,信息显示为“已读”,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记者根据上述微博最后一张照片上的信息,查阅了多期文汇报,最终发现,2015年7月15日A17版和该网友所发照片一致。报道内容为企业家考察团抵达广西南宁市,展开“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行”考察活动。

文汇报电子版截图

2月6日上午,南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已关注到此事,并表示,这是2015年的事,真假需要进一步核实。记者随后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声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核实,查明真相后会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澄清。”

记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等单位了解情况。据悉,2015年7月8日到10日,“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在南宁举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本次活动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开展的。

对博文中所配图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进行了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该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同志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在新加坡培训学习,2015年7月21日被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8月10日到该局报到任职。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该厅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物处值班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若食用野生穿山甲肯定涉嫌行政案件,他们已经关注到网络反映的这一热点问题,希望网友有更进一步的详细信息进行反馈。

短评

公款吃喝、打着考察的名义用公款高消费,这一向是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也是中央明令禁止的。特别是,中央发布八项规定以来,公款吃喝风已经被遏制。

但偏偏有那么一批地方官员,非要跟党纪国法对着干,各级纪委对这些案件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然,正常的公务宴请不在禁令范围内,但“Ah_cal”既然晒出与各地官员的吃喝合影并且这些照片被广泛传播,那么这些宴请是否得到了批准、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参与者有必要做出说明。

更何况,广西官员那一顿,吃的可是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已经涉嫌违法,当事人更有必要出来说明情况。李局长黄书记都露脸了,只要执法机关查办,是不难找到这二位的。

这些问题,或许都只能等执法机构调查后给予解释了。无论如何,一条微博揭露官员违法乱纪线索,这位网友“功不可没”呀。

相关报道

继国家林业局督查后,广西监察厅称已关注“官员宴请吃穿山甲”

国家林业局在官微上连发两篇微博,回应“官员办公室请吃穿山甲”一事,“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月7日早上,澎湃新闻致电广西自治区监察厅监察综合室,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们已经有专门的部门跟住了。”

大公报:港媒爆料“穿山甲公子”身份不实

据法制晚报早前报道,有香港媒体爆料“穿山甲公子”为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之子。对此,《大公报》官微回应称,该爆料并不属实。

以下为《大公报》官微回应全文:

港媒揭有关“穿山甲公子”所谓“爆料”不属实,《大公报》无故躺枪

有香港富二代在微博上炫耀自己与内地官员的合照,及受招待食用穿山甲等野味,被称为“穿山甲公子…有爆料称“其父李福生为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经查,这一所谓“爆料”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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