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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华政改新说:咨询意见可超越8·31

香港特首选举参选人曾俊华对香港政改及中国全国人大“8·31决定”的最新说法是“8·31是法律的一部分,即便修改也不是香港可以修改,而要由人大修改”,但进行政策咨询时可提超越“8·31决定”的意见。

香港特首参选人对何时重启政改、如何重启政改、会否以“8·31决定”作为基础等问题的态度备受关注。曾俊华2月14日在接受香港有线新闻专访,被问及咨询时是否可提出超越“8·31决定”的内容,他解释称咨询要广泛,不能说有什么不可提出,会向中央如实反映结果,“不同人、不同时间、不同社会条件,很多事件都不会一样”。

此前,曾俊华13日拜会香港工业总会后曾表示,8·31框架是法律的一部分,自人大常委提出后至今仍然有效,之后亦有效,无法避免,一定存在。

曾俊华认为选委在投暗票时会转投他处(图源:香港01)

不过,曾俊华此前对“8·31决定”的态度于此不同。他在宣布参选当日谈及会否以人大“8·31决定”为基础重启政改时称,“8·31是内地带入来的”,“8·31决定不系我的立场”而是需要处理的问题,但强调“如果政治环境无改变,再贸贸然推出来,系不负责任的事。”而在他的政纲上亦无写明重启政改要依从“8·31决定”。

其后,在政纲发布会上被追问立场时,曾俊华又说“8·31决定”一定是重启政改的开始和基础。其后,他与民主党会面后被问到“8·31决定”有否让步空间,他指自己建议作“无前设”的广泛咨询,会总结意见向中央如实反映,由中央作出“精准”判断。

除此之外,曾俊华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态度也呈现细微差异。他早前称希望“先易后难”,先政改后23条立法,分阶段完成,但在上述专访中被问到《基本法》第23条中哪些行为较迫切要立法规管,他又说要由专家小组讨论,亦“不需要太早讲定先后”。

曾俊华13日曾接受《明报》专访,谈到自己在选战并非“挨打”,有信心取得150个提名入闸后,选举日选委投暗票时支持他。他又指长和系主席李嘉诚与他参选特首无关,无支持或鼓励他参选。

对他被指与商界连系密切,曾俊华不点名指对手林郑月娥2月初的分享大会有很多熟口熟面的地产商出席。他相信部分选委在公开投名和投暗票时会做不同决定,“投暗票时会给支持(票)给我,我亦相信很多朋友都会这样做”。

“8·31决定”或“8·31框架”是指2014年8月31日,政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指出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须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而规定。该决定也是占中运动的直接导火线。

香港立法会于2015年6月18日表决该议案,期间大批建制派议员突然离开会议厅,致议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对遭大比数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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