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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迫近?官员财产公示两会再引热议

正值中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日前对陆媒“我们离官员财产公开制只有一步之遥”的表述,再次引发了舆论对于官员财产公开这一已经酝酿多年的制度的讨论。此前曾有观点认为,中共十九大时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能将接近于成形。

韩德云日前对陆媒表示,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成为中共党内干部选拔调动中的有效组成部分,对预防贪腐也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从“申报”走向“公开”,形成制度、走向立法,从理论上不存在问题,从立法技术上也不存在问题,更不存在阻力,只是“时机和步骤选项的问题”。

但熟悉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从无到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舆论场关于“官员财产公开”的讨论,更是持续多年。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又一次成为中国两会的热议话题(图源:Reuters/VCG)

中国大陆出现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提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1994年,中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是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这项被称为“防腐利器”的制度,虽频频撩拨公众神经,却一直被指“雷声大、雨点小”。

到2009年1月,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先开始试点“官员财产公开”,随后在整个中国范围内进行试点的地区接近40个。但这一波尝试依然摆脱不了“昙花一现”的命运,超过50%的试点地区,新制度试行不久即遭遇“冬眠”。曾有陆媒评论称,人走政息、遇到阻力、难以核实、上级叫停,是“官员财产公开”搁浅的主要原因。

十八大后新一届领导集体上台,在大力惩治腐败、“大老虎”频频落马的同时,中共首先开始着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2013年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便表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同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由此,官员财产“党内申报先行,下一步对社会公开”成了大陆民众的普遍预期,并不时出现在舆论中乃至地方“两会”的讨论中。

2016年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猜测再起。曾有消息称,在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生活会上,王岐山立下军令状,以“六中全会前后最迟至2017年七中全会前”为最后期限,要求中共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无条件、无任何借口公开公示本人及配偶的经济状况,直系亲属的财产、国籍、外国居留权的情况,不办理好一律不能晋升、提拔,一律不办理退休手续”。

王岐山更是在随后约谈部分已退政治局常委时直言,如果这个“硬骨头”啃不下,反腐工作将遭遇重大挫折甚至夭折,这是自己不敢承担的“罪责”。

此外还有消息称,正是在这次政治局生活会上,中办主任栗战书等22名中央委员及12名候补委员联名提出一份有关公示中央委员财产的提案。紧接着不到一个月后,中纪委5名副书记也联名致信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要求公开“党政国家机关高级干部”本人及其家属的财产状况。

当然,最关键的信号还是来自于六中全会。十八届六中全会是继文革结束初期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后,中共时隔36年再度讨论“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且将“从严治党”的对象明确为将近四百人的十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有评论因此认为,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已经实现从基层到常委的“全覆盖”,现在对“脖子以上”进行“立规矩”、“树篱笆”,是反腐常态化、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官员财产公示”也就有了自上而下推行的基础。

当然,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制度,除了中共高层的意志,官员财产公示同样需要立法保障。如果真如韩德云所言,“公开”从理论上与立法技术上都已经不存在问题,那么立法的“时机”是否已经迫近?曾经有观点认为,中共十九大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可能会被讨论。从“申报”到“公开”的最后一公里还要走多久,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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