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授受贿获刑 暴力猥亵女家教
中国高校特招的黑幕频繁被曝光。近期,江苏大学原体育部副教授刘春忠以“受贿罪和强制猥亵罪”被判刑3年3个月。刘春忠被指多次借高招受贿。此外,他曾在家中暴力猥亵其英语女家教。
据《法制晚报》3月23日报道,江苏大学体育系副教授、高水平运动专项测试主考官刘春忠,利用专业成绩决定权的职务便利,3年间先后收受6名考生家长给予的贿赂42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
刘春忠一审被判刑3年3个月,其不服上诉。近期,镇江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刘以“受贿罪和强制猥亵罪”被判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除了收钱外,刘春忠还有一个罪名,强制猥亵罪。据查明,2008年4月11日下午1时许,刘春忠还在自家书房里,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对辅导其英语的学生小丽(化名)进行搂抱、亲吻、摸胸等强行猥亵。

报道称,由于在内地艺术、体育特长生可优先入读大学,近年考场腐败案时有发生。
除刘春忠外,江苏大学体育部两名主任均因在招生中收钱被判刑。2016年7月,江苏大学体育部原主任李明学(正处级)被判刑1年10个月。江苏大学体育部原副主任兼体育馆管理中心主任卫军被判刑1年4个月。
2016年9月,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民大)原院长孟新洋被被判刑5年。其被指控接受该校5名教师请托,为13名考生通过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受贿123万元。
孟新洋二审判决书显示,孟新洋如何藉艺考招生“吸金”。有学生拜到他门下,上了近一年辅导课,家长向其他老师打听其课时费行情后,直接给了40万元。
一名民大内部知情人士透露,民大音乐学院变相寻租的“潜规则”:有的教师收报考学生及家长的“黑钱”办事,而“孟作为院长,更加有恃无恐”。
根据涉案教师、家长及孟新洋的供述,普遍情况是:家长给的“黑钱”少则3、5万,多则10来万,专门用于考前“打招呼”送给孟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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