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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难民被拒申请上诉 律师再递文件

赖昌星难民案辩护律师梅特斯 6 日公布了 4 日向联邦法院审判庭递交的第二份上诉申请文件,这是赖昌星代表律师就其上诉申请对移民部于 10 月 16 日提交的备忘材料所作的答覆。

在这份长 19 页的文件中,梅特斯认为,申请人已提出了充足的理由,使该项上诉申请的理由得以成立。据了解,卑诗省最高法院审判庭可能在 90 天内就是否受理该项上诉作出裁决。

梅特斯在这份对移民部所作的答覆中说,移民部于 10 月 16 日提交的备忘材料中,往往以“不重要”、“次要”、“无关紧要”等理由,对申请人的陈述避而不作回应。

梅特斯再度表达了当事人上诉申请的主要立场,即在今年 6 月拒绝赖昌星难民申请的联邦移民暨难民局犯下了许多法律上的错误,并曾遗漏重要证据。

作为上诉申请一方,赖昌星辩护律师梅特斯在今年 6 月 21 日接获当事人难民申请被拒裁决之后,曾于 8 月下旬向联邦法院审判庭递交上诉申请。移民部随后于 10 月 16 日提交的备忘材料,是对赖昌星上诉申请书的回应。这两份文件均长达联邦法院限定的 50 页。

梅特斯在上诉申请中认为,大陆 420 专案组干员对赖昌星说出“中国的大政治看上了你”,这句话道尽了这桩难民申请案的实质,但难民局却听不懂这句话。难民局裁审庭在裁决文件中称这句话为“不知所云为何” (It is unclear to what the phrase is referring),正显示出难民局是在回避问题,未能认识该宗申请案的政治实质。

梅特斯在该份上诉书中还称,申请人赖昌星在移民部难民局裁审庭聆讯时曾提出,中国大陆政府官员派遣的 420 调查组人员为来加拿大将赖昌星引诱回大陆,曾设计故意欺瞒加拿大移民官员。有鉴于此,申请人认为中国大陆有关不处死的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不被遵守。梅特斯指难民局在认定可将赖昌星遣返中国大陆过程中,未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有关大陆保证不可信的相关证据。

联邦副总检察长罗森伯格,代表移民部法院审判庭递呈有关赖昌星就难民申请被拒上诉的备忘材料则认为,赖昌星律师梅特斯就难民申请被拒提出的上诉申请未提出有力证据,文件坚持认为赖昌星是在逃犯人,在中国大陆很可能犯有属非政治的走私罪,按难民公约不受庇护。

移民部向法院提交的备忘材料并指出,赖昌星回中国大陆不会受到不公正审判,也不会遭到随意拘捕和监禁。移民部指他们是对回中国大陆受审感到恐惧,而不是恐惧回去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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