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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骗国务院 陕西纪委组长违纪遭严惩

日前,中纪委通报了一起官员因因公款吃喝而东窗事发的案例。陕西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郑东平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据悉,早在2011年,郑东平便被指是“连国务院都敢糊弄的干部”。

近日,陕西省纪委对郑东平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查处。北京时间3月28日,有官方媒体背景的微信公众平台“政治局”刊文称,作为省纪委驻省办公厅的纪检组长,本应对中央的“八项规定”十分清楚,而这个纪检组长却带头违反“八项规定”,与“打铁还需自身硬”背道而驰。

身为纪检组长“知法犯法”,值得关注。根据通报显示,2017年2月16日晚,郑东平和陕西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邀请包括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省委办公厅干部在内的9名党员干部在西安曲江惠宾苑公款聚餐,共花费公款4,809元(1人民币元约合0.145美元)。

媒体评郑东平是“一顿饭丢了乌纱帽”(图源:Reuters/VCG)

目前,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给予郑东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给予杨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省委办公厅。给予其他8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部批评教育。

除了带头违纪以外,早在2011年,郑东平便被指是“连国务院都敢糊弄的干部”。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2007年开始,一位货运司机通过信件向国务院纠风办投诉陕西多地的“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

按照程序,国务院纠风办将投诉信批转给陕西省纠风办。随后,陕西省纠风办向国务院纠风办提交了对这5起投诉的答复。令投诉代理人颇感意外的是,5个答复除了开头的督促单位不同外,正文内容如出一辙,都是“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与举报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妥善进行了办结处理”。

但是,投诉代理人和所有当事司机均表示,从来没有接到过陕西纠风部门的任何调查核实的电话。“他们没搭理我,我根本不清楚问题是怎么处理的,怎么能说是已经‘办结’呢?”他们认为,这些“万能回复”的内容存在着“赤裸裸的造假”。

当时,陕西省纠风办分管“公路三乱”的康姓主任在接受中青报采访时表示:“信访件全部是我们一把手(主任)在处理”,这位康姓主任还透露,一把手叫郑东平,正在新加坡学习。

评论认为,作为省纪委驻省办公厅的纪检纪长,应该对中央的“八项规定”十分清楚。纪检人员是监督管理其他官员的,在当前中共官场上下都在倡导“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这位纪检组长却带头去违反“八项规定”,这是在故意对抗中央。

中共官员公款消费等违纪现象屡见不鲜。2016年11月,中纪委通报称,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双开。官方通报称,李亿龙违反政治纪律,且采取与他人串供、退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长期使用公款雇用专职保姆为其提供生活服务。

2016年10月9日报道,蚌埠市禹会区原政法委书记毛学超利用职务之便自批自报,私自报销家庭旅游、私家车修车等费用17万余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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