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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获判无罪 民进党立委称上诉到底

台湾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自诉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加重诽谤,因“关键88秒”电话事证不足,台北地院28日判决马英九无罪。柯建铭直批判决“大错特错”,他会上诉到底。

据台湾中央社3月28日报道,马英九另案遭控教唆泄露侦查秘密给前行政院长江宜桦等人遭起诉,台北地院4月14日将首次开庭审理。

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因事证不足,被判无罪(多维记者:杜晋轩/摄)

马英九遭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指控,教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以及加重诽谤。台北地方法院审结,认为无法确认2013年9月1日清晨那通“关键88秒”电话,马英九是否有要求黄世铭提供任何有关案件机密资料,加上柯建铭无法举证,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处马英九无罪。

《联合报》报道,柯建铭表示,除了这件自诉案,台北地检署也于3月14日对马英九涉嫌泄密、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提起公诉,台北地院已排定4月14日开庭;两案的犯罪事实不同,他也会在4月14日以公诉案的“告诉人”身份出庭,奋战到底。

乍闻台北地院28日判决,许多人都有同样的疑惑,“马英九不是前几天才被起诉,怎么今天就一审宣判?”原来,有人把柯建铭“提起自诉”的案子,与检察官日前“提起公诉”的案子,搞混在一起。

对于这两案,台北地院28日的判决书也有提到,还作了清楚的区别。法官认为,这两案的犯罪时间、泄密对象、泄密内容等,都不相同。

也就是说,虽然马英九被判无罪,但不表示检察官起诉的案子,也将因此获判无罪,必须视审理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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