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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联邦部长不能让难民案例久拖不决

烫手的山药没人愿意拿、政府官员遇到棘手的事情躲着走,这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但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裁决说,作为联邦政府的公共安全事务部长,烫手的山药也得拿。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Alison Crawford的报道,联邦法院法官Paul Crampton裁决联邦政府公共安全事务部长戈代尔Ralph Goodale必须尽快在一个敏感的难民案件上做出决定。

联邦法官Paul Crampton裁决的是伊朗人塔莫赫Morteza Momenzadeh Tameh在1994年提出的移民申请拖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结果的案例。

塔莫赫是加拿大接收的难民,但2001年加拿大移民部官员以塔莫赫在伊朗是被加拿大列为恐怖组织的一个机构的成员为理由拒绝给其移民身份 (在2012年,塔莫赫在伊朗参加过的组织已经不在加拿大政府恐怖组织的黑名单上)。

塔莫赫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规向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提出要求豁免的书面请求,当时的保守党政府公共安全事务部长戴伊Stockwell Day拒绝了其豁免申请;但一年后法官作出裁决,说戴伊没有仔细研究案例就匆忙作出决定,要求对塔莫赫的案例重新审核。

戴伊之后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共安全事务部已经换了4位部长,所有的人都选择绕开这一棘手的案例。

现任自由党联邦政府的公共安全部长戈代尔的律师说,部长的任务繁重,限定日期对指定案例作出决定可能会使得负责公共安全事务的部长无法集中精力处理事关加拿大国家安全的紧急事务。

但法官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并在其裁决中说,部长确实公务繁忙,但就是再忙也不能把一个案子一放就是差不多8年不予处理。

法官裁定联邦公共安全事务部长必须在难民和移民申请人提出豁免申请的4年之内作出决定。

RCI with 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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