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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泛清真化”新疆推行新政
新疆恐袭事件频发,反恐维稳压力一直是焦点问题。日前,新疆自4月1日起将实施“去极端化”条例;其中,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须”都算极端化表现。此外,规定也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都须“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据新疆官方网站天山网3月30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9日在会议上通过这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特别指出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而“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其他方法煽动仇恨与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

条例认为,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有: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婚丧嫁娶、遗产继承;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以外的其他领域,借此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
此外,在服装方面,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须”都算极端化表现。
在管理方面,学术研究也被注意。条例强调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藉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在通讯方面,加强对网站、微信、电话等自媒体(草根媒体)和通讯工具的管理,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资讯,就会停止传输并删除相关资讯,或关闭相关网站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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