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孩子自己的意愿被法庭采纳是有一定年龄限制的;即便是成人,表达意愿时神志是否清楚、是否有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这种“意愿”表达的临时性、不确定性,都有很大的法庭辩论空间。
至于说家长对孩子的管束,一般来说,法庭是认同家长为孩子最佳利益(best interests)决策的权力。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中学生学比尔盖茨、乔布什退学创业,还搬离父母的住所,家长实在气不过,就动用武力把孩子用“绑架”的手段带回家,锁在地下室,一个血气方刚的律师听到这情况就“炸”了,去问了一圈同行,包括一个当了多年检控官的律师,都说父母的行为没有问题,因为孩子的年龄还不到能判断什么是他/她最佳利益的年龄。最后法庭也只是要求双方让步谈判解决。
律政混混,IForYou, A voice for the little people, ordinary people and minority people in Quebec, Canada.https://yes-justice-seeking.tumblr.com/
安省推出第89号法案:华裔家庭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