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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秘密审判维权律师 罪名颠覆政权
中共再度出手打击维权律师。4月28日,大陆地方法院再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一名维权律师三年监禁。
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28日发布消息,因涉及国家秘密,该院于4月25日不公开审理了李和平律师一案。
判决书内容显示,李和平利用互联网或境外媒体抹黑、攻击中共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资金炒作热点,意图挑起民众不满情绪;勾结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人员,攻击中共政体,策划颠覆政权的策略、方法、步骤,实施颠覆政权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天津法院称,鉴于李和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因此,认定李和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法院称,李和平不上诉。
李和平律师于2015年7月被中共安全部门带走,一同带走的还有不少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包括周世锋、王宇、刘建军等。
2016年8月,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定罪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周世锋获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被判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翟岩民被判三年监禁,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勾洪国被判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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