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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之路藏黑幕 辽宁原高官获刑14年
北京时间5月19日,中国地方法院对辽宁原高官苏宏章作出一审判决,其因受贿行贿罪获刑14年,并被罚200万元人民币。
中共党报《人民日报》称,5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苏宏章先后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1美元)。
审理还查明,2010年至2011年,苏宏章在选举辽宁省副省级干部、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换届中,为获得推荐并当选辽宁省副省级干部、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直接或通过他人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苏宏章,辽宁沈阳人,1976年参加工作,多年来履职足迹未跨出辽宁。2002年出任辽宁省沈阳市市委副书记,位列正厅级,此任一干就是九年,仕途并未上升。
此前有媒体报道,2011年,苏宏章在辽宁省党代会上“意外”当选省委常委,并随后接任省政法委书记,其“黑马”姿态入常引发颇多议论。
但观其简历,仅有一个正厅职务履历且不是正职,而一般情况下,正厅级官员升任省委常委则至少要经历两个正厅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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