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部定性共享单车
中国交通部对近期在中国大陆的异常火爆的共享单车做出了明确定性,称其是绿色交通系统组成部分,鼓励免押金。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大城市相继出现(图源:VCG)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栏目5月22日报道,中国交通部全文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定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
征求意见稿对于共享单车的鼓励规范,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和多方共治。
对共享单车定位明确为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共享单车以雷霆之势席卷了北上广深等大陆一二线大城市,有40余家共享单车品牌参演着“互联网+”时代的这场逆袭大片。尽管一线与部分二线城市已经杀成了红海,仍有不少城市正翘首以待共享单车的进驻。
来自比达咨询的数据显示,2016年大陆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到1,886万辆,预计2017年将达到约5,000万辆。
始终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诸大建认为,下好这局棋的关键一步,政府当前必须有更多作为。
诸大建指出,共享单车要解决公共出行问题,只是问题的一半。一是骑车要有单车,一是骑行要有空间,这个空间就包括骑车空间和停车空间。这两个完整了,城市对于共享单车才是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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