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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夫妻遭公寓驱逐案:租委会裁定驱逐令无效

多伦多著名豪宅社区玫瑰谷(Rosedale)华人居民彭氏夫妇(Dot and Paul Pang)由于同其他租客发生争执,遭房东“驱逐”案有最新进展。本周早些时候,房东与租客委员会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驳回了房东下达的驱逐令,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继续在公寓中居住了。

彭氏夫妇(CBC图片)

这起引发本地华社广泛关注的案件,发生于玫瑰谷路1号公寓楼,共4层25个单位。公寓四周风景优美,入住率极高,租客多是本地学者、高管、专业人士和退休人士,其中的一些人已在楼里住了10多年。

彭氏夫妇则是在2010年租下了该楼一个两卧房单位的,一直住到今天,他们也是公寓里唯一一对亚洲人租客。

然而,彭氏夫妇在这幢风景优美的公寓里住得并不算顺心。入住公寓的两年后,也就是2012年,彭氏夫妇称一名租客敲开他们的家门后大声嚷嚷说:这个地方不适合你,并抱怨他们煲中国汤的气味非常可怕。其后,彭氏夫妇首次向业主提出种族主义投诉。

2014年,清洁工发现彭氏夫妇的爱狗受到攻击。9月,他们聘请了一位人权律师,起草了一封信陈述自己遇到的各种骚扰事件。

随后公寓楼管理公司贴出一封公开信,提出“立刻在玫瑰谷路1号停止种族歧视的行为”,“楼里的一些租客,对我们的亚裔租客进行了骚扰。”岂料这封信当天就被撕掉了。

2016年5月5日,趁着彭氏夫妇去教堂的间隙,有人闯进他们的家,把音响声音开到最大,结果招来噪音投诉。警方发起调查后表示,彭氏的房门并没有暴力打开的迹象。

2016年9月,23户租客联名要求业主驱逐,最后房东One Rosedale Inc.给彭氏夫妇发出N5通知也就是驱逐令,让夫妇搬家。房东说,不能因为彭氏夫妇一户人家赶走另外的23户人家。

出于谨慎,房东还花了45000元专门聘请了独立调查员及律师进行调查纠纷,结论是彭氏夫妇的行为已经干扰了其他租客居住环境的安宁和享受,因此决定让他们搬走。

这起官司最后打到了多伦多业主及租客仲裁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那里。上周,委员会就此展开聆讯,并请来了三名租客作证。

三名租客表示,彭太太眼神“刻毒”、“脸色难看”,以及在公共场所将讲别人听不懂的粤语,音量大,肢体语言怪异,“好像在嘲笑讥讽”。一名租客作证说,一次彭太太在同先生说粤语,忽然蹦出一句“神经病”(mentally ill),还带了一个脏字(F--idiot),该租客觉得是在针对她。

彭太太则表示,粤语发音本来音量就大,即便是正常讲话也往往容易令外人感觉是在吵架。至于说到神经病”,彭太太说当时她是在与丈夫讨论一名亲戚,而且也没有说脏字。

在本周,房东与租客委员会就此案做出裁决:房东向彭氏夫妇发的驱逐令无效,他们可以可以继续住在公寓里。

房东代表、公寓物业公司经理汉纳(Aubrey Hannah)向本地媒体表示,他们尊重委员会的决定,不会再要求彭氏夫妇搬出去,并希望“一切恢复正常”。

彭氏夫妇还没有对裁决表态,晚些时候他们和律师会就此召开记者会。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7-06-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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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是生活习惯不同罢了,怎么就成恶人了
  • @ 2017-06-16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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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这个裁定公道。 如果想离开现在可以离开那里了!
  • @ 2017-06-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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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华法案当时的整个社会支持,你认为是对的吗?

    学校欺凌,几乎都是多数人欺负一两个人,你也认为那一两个被欺凌的人有问题吗?

    华人爱歧视不假,但华人最爱歧视的是自己华人,而非其他少数族裔,比如你
  • @ 2017-06-1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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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还有公道,否则脆弱敏感的小人干的那些恶心事就得逞了。
  • @ 2017-06-16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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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db 发表于 2017-6-16 06:50

    邻里纠纷一向是一个巴掌打不响,华人同其他族裔之间的生活习惯,文化背景的确差别很大,但是若搞到一群人都 ...

    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 @ 2017-06-1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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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不是人多势众就是对的,否则组委会不会裁定驱逐令无效

    华人是有一些不好的习惯,但也不能不顾事实本身,总是强加错误在华人的身上

    华人爱歧视人? 可华人最爱歧视的是自己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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