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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节逻辑与群体性共谋

随着中国及国际爱狗人士连同各动物保护组织的不断抗议、游行、示威,玉林官方终于宣布临时禁止2017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玉林市所有的狗肉贩卖,违规者将面临高额罚款和拘禁。

然而即便作出了妥协和让步,也没能让抗议人士们满意,他们认为“临时”二字缺乏诚意,只不过是敷衍搪塞之辞,只要不真正立法明令禁止杀狗吃肉,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吃狗,他们和嗜狗一族以及官方的斗争就将继续下去。

近些年来,每逢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举办之际,各种声讨挞伐之声便会甚嚣尘上。如今一句“你吃不吃狗肉?”俨然成为划清敌我的依据,和区分我群体和他群体、文明与堕落的一把重要标尺。

今年的玉林荔枝狗肉节未见当街屠狗的景象(图源:VCG)

今年32岁的徐威(化名)刚刚结束了一次失败的相亲,原因是他吃狗肉,而女方则是一名爱狗人士。

“你无法想象当她知道我吃狗肉时脸上那种鄙夷的神情。好像我是一个该被处决的异教徒。难道仅仅因为吃狗肉就把我整个人否定了吗?”徐威说到这里仍气愤难消,作为一个自幼在朝鲜族饭馆包围下长大的中国东北人,吃狗肉对他而言是很平常的事,上升不到人性高度,更无关道德审判。

徐威的相亲对象宋静(化名)今年28岁,在她眼中,一个人吃不吃狗与孝不孝顺是同等重要的品德标准。她向多维记者表示:”我无法和一个吃狗的人一起生活,不管他当不当着我的面吃,只要想到他吃狗肉,我就会犯恶心。我的家人和朋友都非常爱护小动物,特别是狗。杀狗吃肉是中国的一大陋习,我从不相信一个吃狗的人有多么善良。“

世界范围内,中国人吃狗肉的形象可谓“深入人心”,每每成为西方所谓文明国家讽刺、批判的标靶。前不久,德国纺织服装产品定制网站Spreadshirt就推出了一款涉嫌侮辱中国人的T恤,其印花上写着:“救一条狗,吃一个中国人”(Save A Dog,Eat A Chinese),可见吃狗是西方对中国人最深恶痛绝的行为之一,更成为了他们对中华文明及价值观念进行解构的重要着力点。在他们的观念中,吃狗直接和野蛮、残忍、愚昧联系在一起。

在矛盾激化和发酵作用下,衍生出了两个代表各自利益的极端群体——“拜狗教”和“嗜狗族”。前者视狗如儿女,宠溺备至,后者食狗成瘾,无狗不欢。双方的斗争是近些年才清晰进入公众视野的文化现象,而玉林狗肉节则成了矛盾的聚合点和显示器。不禁会想,如果没有玉林狗肉节,这场斗争会否如此清晰地对撞出来。

当针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观点,通过吸纳各自拥趸,演变成为群体性的趋近极端的运动和对抗时,人们讨论的中心就会不由自主地发生偏转,即无法控制在问题本身的范围内。在这个层面上,关于吃狗问题的斗争双方是否真的不共戴天,就是一个值得重新审视的问题。

玉林狗肉节实非民俗

中国是最早驯养狗的国家之一,吃狗肉的习俗可追溯久远,所谓狗肉文化也并非子虚乌有。在延边和两广地区,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历史文化以及民族特性等因素,吃狗肉在民间非常普遍。以东三省为例,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朝鲜族饭店,而狗肉汤饭则是招牌菜品,当地人对于吃狗肉并不排斥,也从没有过爱狗人士声讨朝鲜族饭店的事件发生,爱狗与吃狗在这一区域是可以互相包容的。

虽然吃狗是民俗但并不意味狗肉节也是民俗。上世纪90 年代后,中国各地为发展自己特色文化,争相举办各种节庆,所谓“政府搭台,商家唱戏,共同发财”,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广西玉林在2005 年之后,结合当地吃狗肉的饮食特色,就办起了“玉林狗肉节”。因当地有“荔枝旺,吃了狗肉再吃荔枝,不旺也旺,旺上加旺”的说法,加上“狗肉可以抵御风寒,避暑”的卖点,就有了“夏至狗肉荔枝”凑在一起的说法,实际上“玉林狗肉节”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它也不是民众自发组织形成的,因而算不得是民俗。

爱狗人士视狗为伴侣,只要还有虐狗、吃狗事件发生,他们的斗争就将继续(图源:VCG)

在狗肉节上,被扒皮炙烤的全狗成排悬挂在档口前,一些平时隐于后厨的残忍画面被大量而集中地展示在一个空间里,这是爱狗人士无法容忍的,也的确让有慈悲之心的人不忍直视。玉林狗肉节背后的商业逻辑推动了当地对狗的偷窃、贩卖和屠杀,加重了拜狗教和嗜狗族的矛盾,消解了原本作为地方饮食特色的民俗性,同时为拜狗教众长期以来的不满情绪提供了一个十分具象的发泄平台。

拜狗教的“教义”逻辑

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及香港,很多人把狗作为家庭成员看待,狗在香港是不能被食用的。这得益于人们共识和相对健全的法律。

1911 年香港制定了《动物收留所条例》,明确人们怎么处理流浪动物或不想要的流浪动物。1927 年,因为认识到狗和其他的动物有区别的,香港专门出台针对犬类的特别规定。1935 年,香港出台了《反对残酷对待动物的条例》,强调不造成额外不必要的痛苦。同年《屠场规例》具体规定处理动物的相关方式。1949 年香港爆发狂犬病,因此“为了管理、控制猫狗,抑制狂犬病”《猫狗条例》出台了。

1967 年加入了禁止屠宰和售买猫狗的规定。1982 年至1987 年期间,狂犬病再次爆发了,1992 年制定了《狂犬病条例》,来预防以及控制狂犬病。1999 年《猫狗条例》代替了之前的狂犬病条例,不只限制屠宰、售卖、使用、食用,只要被发现持有猫狗的尸体,嫌疑人就要证明没有从事以上任何工作的一个环节,这个规定有效地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所以拜狗教对吃狗的坚决抵制,表层来看是基于视狗如血亲以及卫生安全的极不确定性所致,但这里面还有一个深层次的逻辑。

中国人其实一直都没有从近代史的屈辱中真正寻回自信,自五四以后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全面西方价值观念和理论体系,并将其视为“整饬”中华文明的圭臬,对吃狗的讨伐就是在这套逻辑的轨道中运行的。这么说并不是为了给吃狗张目,而是想指明仅仅因为吃狗导致民族分化是欠缺理智的,特别是在吃狗问题上引起陆港民众的分歧对立更是一件憾事。

嗜狗族的“权利”声明

在嗜狗族的意识里,食用狗肉与食用鹅肝、鱼子酱等并无本质差别。不能因为某种非保护动物与人类更亲密,就人为地把对它的保护硬性提升起来,禁食狗肉是在侵犯他们的权利。

延边朝鲜族地区从未举办过如玉林一样的狗肉文化节,如果举办,想必也会遭到抗议和抵制,但局面会更为复杂,因为其中牵扯到民族问题,禁止朝鲜族人吃狗肉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他们在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上都享有食用狗肉的正当性,对狗的屠戮在这里并不是一个明确且普世的道德审判标准,也不是文明与否的衡量依据,吃狗肉是延边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与爱狗并不冲突,也没有人会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因为吃狗去否定一个民族、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这种认知方式并不算成熟。

拜狗教与嗜狗族之间的矛盾就在于,前者用西方的理论概念、价值思维以及话语体系来框囿、评定中国的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风俗,而在中国内部也存在着用现世的价值标准去度量过去文明的现象。这些都导致矛盾双方的对抗与争议是无效的,因为双方的思维根本不在同一个维度上,争论缺乏意义。

斗争双方的内在同构

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没有错,对动物进行大规模的杀戮也是应给予严厉谴责的。但关键在于,“拜狗教”与“嗜狗族”的缠斗发展到今天,它的文化内涵是否已经发生了改变。

所谓由极端爱狗人士集结成的利益共同体,已经蒙上宗教的色彩,更添加了无意识的狂热。

玉林狗肉节的存在恰恰为这些“拜狗教”众提供了一次“朝圣”的机会,提供了争夺群体性共识的平台,这种运动的文化心理其实还是面向自身,冲突一直都处于幼稚期,个人或集体的意志,其实都是绑缚在他者的欲望之上,确切说就是西方文化的镜像之上。

“拜狗教”和“嗜狗族”从根本上并不存在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双方拥有内在的统一性,吃狗与否的矛盾并不是主要矛盾,极端的情绪和过激的行为都会严重破坏对统一性的还原。

如果有一天玉林狗肉节真的被取缔了,杀狗、吃狗也在全中国范围内被定为非法,“拜狗教”会陷入暂时性沉寂,而“嗜狗族”可能转而又会扮演“拜狗教”之前的角色,伸张自己的权利。

只有在这种斗争中才能让第三方产生思考,也能让参与主体感受到存在感,获得自我认同,但就怕这种争斗被第四方利用,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第四方意志的衍生物。

所以,对“拜狗教”和“嗜狗族”任意一方的打压都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维持一个被关注的恒温,当第三方的思考达到饱和,关注温度降至冰点,这场斗争可能也就不再承担任何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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