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涉行贿广东原副省长逾亿元 两商人受审 /

涉行贿广东原副省长逾亿元 广东两商人受审

北京时间7月4日,两位广东商人行贿案开庭引发媒体关注。大陆官媒消息称,这两位商人行贿案均系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的附属案,两位受审的商人涉嫌向刘志庚行贿的总金额逾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71美元)。

据中新社7月4日报道,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原调研员、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行贿一案。

作为刘志庚的同乡和同学,曾小华与刘志庚的关系十分密切。

曾小华被指控在2006年至2011年,请托时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东莞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采购项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帮助,分别从上述公司获利人民币1,200万元和约2,305万元。

为感谢和继续得到刘志庚帮助,曾小华于2007年送给刘志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别墅一栋,价值人民币约2,617万元;2008年经刘志庚同意,送给刘志庚儿子刘文锐路虎揽胜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约141万元。

据报道,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天还对刘志庚受贿案另一起附属案进行开庭审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涉嫌向刘志庚行贿人民币6,411万余元。

因涉及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两位商人行贿案开审备受关注(图源:VCG)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早前还审理了备受瞩目的刘志庚受贿案。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2016年2月落马。2017年5月31日,刘志庚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志庚被控于1993年至2012年间,收受财物超9,817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7美元)。

刘志庚的仕途履历中,东莞是重要的一站,2004年至2011年,他在东莞工作7年多,先后担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刘志庚在东莞主政期间,批评“运动式扫黄”,称“扫黄要有度”,染指私企资产,纵容亲属牟利,供养“巫师智囊团”等,勾勒出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莞一哥”形象。

因此,当刘志庚落马后,东莞民众就燃放鞭炮“庆祝”其被查。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