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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中研院士声援前院长弹劾 台监委:有误会

台湾监察院日前通过弹劾前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成为中研院1928年成立以来史上第一位遭弹劾的院长,舆论热议。中研院70位院士7月8日发出联署声明,质疑监察院“未审先判”,谴责监察院,并希望浩鼎案可公平审理。对此有监委受访指出,监院依宪法追究公务人员的行政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这部分可能有所误会。”

台湾监察院7月4日举行记者会,公布通过弹劾翁启惠案。监委调查认为,翁启惠任职期间购买民营公司股票谋利,并协助无偿取得中研院研究成果,严重损害政府声誉,违法失职情节重大,以9票全数通过弹劾,移送公惩会处理,相关刑事责任则在司法程序追诉中。

70位院士联署声援前中研院长翁启惠弹劾案,但监委指院士有所误会(多维记者:何豪毅摄)

对此,包含王泛森、陈定信等共70位中研院士8日发表声明表示,翁启惠是国际公认的顶尖科学家,担任院长期间,对中央研究院的建设贡献良多。监察委员包宗和今天表示,因此通过弹劾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中研院院士们质疑未审先判,谴责监察院,并希望浩鼎案可以有公平审理的机会。

声明指出,“我们期待翁院士涉及的浩鼎案能有公平审理的机会。可是检调单位在侦办期间,没有遵守侦查不公开以及无罪推论的基本原则,导致媒体大量误导,不当的破坏翁院士的名誉。尤有甚者,监察院在此案正在法院进行审理之际却采纳了检方片面指控,没有给翁院士适当的说明机会,即仓促结案,并径行弹劾翁院士。”

声明中还表示,监院此举实是未审先判,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我们对于此一侦办、调查过程中不当之处,表示严重关切。此外,我们强烈谴责监察院对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前院长的不合理及粗暴之决定,并呼吁所有司法机构谨守程序正义,公平审理。”

调查翁启惠案主查之一监委包宗和接受台湾《中央社》访问表示,追究公务人员行政责任而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属于司法权,监院不能过问,也不是因为司法判决有罪或无罪,来决定弹劾与否。

他指出,监察院根据的是监察院本身的调查,并非“检方片面指控”,引用的法条是《公务人员服务法》,而非《贪污治罪条例》,因翁有图本人与他人之利,未做到利益回避,所以监察院依宪政职权,追究翁启惠的行政责任,通过弹劾,“这方面是有所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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