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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述:我在新西兰当房东的惨烈经历!

讲述人:宜庸fiona

年龄:45岁

职业:华文老师

国家/地区:新西兰

我在新西兰定居已经有十来年了,算是比较早一批来新西兰的移民,先前是老公在这里打拼多年申请到了绿卡,后来我和孩子作为家属被接了过来。老公多年的拼搏,让我们一到这个美丽的白云故乡就有了安定之所。几年前,我们又添置了一套房产,这是一套全幅地的房子,离海边很近。在我们全家住进去之前曾经装修一翻,新地毯,新油漆,新灯具。而且花园也让我打理得井井有条,周围的树都让我一点点的修理成了树墙很漂亮。但由于老公工作的关系,我们在这里只住了一年半,又要辗转到新住址,于是我计划着把这房子租出去。

我有过出租经验,在搬到这套新房后,我出租了我们的第一套房子,还是比较愉快的,主要归功于找到一个靠谱的房客。所以我对自己的眼光很有信心,但没想到再次出租,却是一段后悔莫及的恶梦。

很快,我上了当地的便民网站发了广告,广告打出之后,不断的有人来看房,有好多太平洋岛人,也有洋人。我在心里界定了我的租客的大致的人选,孩子多的不租;单身男人不租;养宠物的不租;后来来了一个微黑皮肤的高个女人,姣好的面容,清清爽爽的,谈吐斯文,很有礼貌,总之给我的印象很不错。我怕我自己英文不能应付一些细节,还找了一个英文很好的朋友和我一起和她谈。她的回答即得体又真诚,又说非常喜欢我的房子,一定好好的照顾这房子,让房子保持干净,整洁。总之,我好像很放心的愿意把房子让她来住,在非常愉快的气氛中我们签订了合约,订于下星期三她交三周的押金后,我把钥匙交给她。

星期三我委托那个英文好的朋友收取了她的押金。同时她说已把第一周的租金打到了我的账号,并告诉我以后她的租金会直接从政府的workandincome进入我的账户里。因为我没时间去查账,但我相信她会打进来的,就这样她住了进去。第二天,我去看了我的账号,根本没有她说的那笔钱。从此,我的催房租恶梦之旅开始了。

后来我看我的账里还是没有进钱,我就找到家里要房租,有的时候她会给个七,八十元,有的时候说明天一定会打到账里,更有的时候她可怜楚楚的说她妈有病在医院里,没钱!天哪!!!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没办法了,我只好委托给一位很有经验的洋人租房管理人来接手我的房子,她叫“杰尼特”。杰尼特接手后,和我的房客打了几个回合,结果大败而归,她建议我赶快让她走路换新的房客。我同意了她的提议,因为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每周都要交银行的利息,没有了房租,我觉得压力太大了。但我不知道,这让我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穷人保护法”!

于是杰尼特写了一封信给房客,告诉她几周之后请她搬家,因为她欠的房租太多了,我们不喜欢她这个房客。可是信如石沉大海,她即不交房租,也没有搬走的意思。我走投无路,因为房贷压力太大了,决定忍痛割爱——卖房子,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结束这件事;所幸的是我的房子因为价格很低,所以一上市就卖了,虽然比预计的价格少了一万多,但是也没办法啊!在卖房的同时杰尼特帮我起诉到政府的“房租管理委员会”说明我们的理由,并请求政府出面帮我赶她搬家,如果立案,就可以开庭审理房客的欠房租问题。

但是在“房租管理委员会”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事太多了!到了开庭的那一天,我的房客在法厅上哭天抹泪的述说她的困难,还说她一定会想办法还钱的。她的眼泪真的骗得了法官的同情,她的谎言也得到了法官的认同,法官说:她会还钱的。我真的崩溃了!可两周后我就要把房子交给新房主了,如果房客不走,我又要交利息,还要赔违约金,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啊!难道她是穷人,我就是富有人?真是岂有此理!!!

杰尼特真是一个负责而懂法的房屋管理人。她帮我又一次申请法厅的仲裁,她告诉我,如果这一次房客不出厅是最好的事,那时候法厅就会直接判决。后来开厅了,等了十分钟;房客没有来,法官判决:房客必须在三天内搬出。我和杰尼特都松了一口气,但法令的执行者不是我们,而是法院和警察。新房主要入住那天,我的房客哭着哀求法厅官员,说没人帮她搬家,她的亲友晚上六点才能帮她搬家。警察又告诉我们,只好再等到晚上六点了,我真的已经筋疲力尽!

这个恶梦历时五个月。当从恶梦中醒来,粗略算一下近两万的纽币丢了。这笔钱买了一个大的教训!我想,以后要再做房主,还是考虑找个华人房客,一来无言沟通无障碍,节省沟通成本。二来同胞之间会互相照应,相互体谅,理解难处,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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