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2017年过半 中国处分38名省部级高官 /

2017年过半 中国处分38名省部级高官

大陆官方公布,2017年上半年,中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5.6万件,处分21万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8人,厅局级官员1,000余人。

中纪委网站7月20日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

通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1.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2.1万件,谈话函询11万件次,立案25.6万件,处分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17.6万人)。

通报中还列出了21万遭处分人员的职级划分数据:2017年上半年,处分省部级官员38人,厅局级官员1,000余人,县处级官员8,400余人,乡科级官员3.1万人,一般公职人员3.9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9万人。

中纪委网站的通报称,2017年上半年,中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

其中,第一种形态27.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6%;第二种形态16.3万人次,占33%;第三种形态2.8万人次,占5.7%;第四种形态2.3万人次,占4.7%。

2015年9月,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运用“四种形态”,后被中纪委高调推广。

2016年10月27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对“四种形态”进行了定义:

第一条: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条: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条: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第四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