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列表
  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涉特大传销案 龚晓华称要上诉到最高法院 /
  4. 全部评论 /

涉特大传销案 龚晓华表示要上诉到最高法院

阅读全文
,“人在做,天在看”, 姓龚的也真该收敛点了。那个“国家电视台”的幌子,就不是本分人所能打的。 平时行事做人不地道,也真会遭报应的。
回复
加拿大有国家电视台?而且都是讲国语,讲笑话适可而止,不要把人肚皮笑破了。
回复
南京曝光年度十大非法传销案 涉案金额过亿元 www.jiaxulaw.com/pagelist.asp?id=202 / 日期:2008-6-28 中新网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南京市工商局、公安局今日向媒体通报年度十大非法传销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过亿元。仅江苏某科技实业公司传销一案涉案金额就高达一点六亿元,涉及人员数千人,曾由国家工商总局定为全国十五起重大传销案之一。   二〇〇五年五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一伙虚报注册资本一千万元,成立江苏某公司,以八个“营运部”为基础,招聘所谓的“高级业务经理”、“区域经理”,从事销售“歌莲娜”系列化妆品、“蚁神活力”系列保健品,然后“按绩提成”。该公司产品范围波及安徽、江苏、浙江、河北等十余个省市。   去年十一月六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的传销组织头目、骨干分子十二人进行依法判决,分别判处二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社会中人虽提及“传销”二字多嗤之以鼻,但在传道授业的高等学府中,亦有传销“魔爪”长驱直入,“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同样受骗而浑然不觉。   在南京高校,一个“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居然“演化”为某商贸有限公司,在二〇〇六年九月开始大量发展在校大学生成为销售员,通过购买公司KING卡、学生拉学生等手段收取各种“入门费”、“权利金”。   令人吃惊的是,南京竟有三十三所高校的八百三十四名大学生卷入其中。学生单纯、易被“洗脑”、急于赚钱自立的心理成为犯罪分子“把柄”。目前该案两名为首分子已经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  “ 网络时代兴起,“网络传销”成为近年来新兴的传销模式。南京市公安局官员分析说,“爱德华网络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龚某以加拿大爱德华集团名义,在境外以该集团网站为平台,收取入门费、拉“人头”从中牟利。龚某先后在河北、天津、吉林等二十余个省市发展传销人员一千五百余人,涉案金额达三百余万元。” 南京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学生应提高警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贪图“虚拟大利”。在自觉上当受骗时应及时向警方求助,切勿掉入犯罪分子构筑的“高利陷阱”而无法自拔。 完
回复
不为骗不会取这样的名字
回复
凡是拿与联邦总理合影等一类照片忽悠做生意的,百分百都是骗子!骗子纯度比黄金还高!
回复
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维也纳艺术团,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是全加国的新闻媒体以及从奥地利来的文艺团体。都忽悠人到了这个份上了,还继续在骗。华人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回复
估计有事儿,不然的话,出国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国?心里有怕的事情;别说 什么壮大自己,然后报效祖国,哈哈,要编也要有点创意,好不好?
回复
以前多伦多有一家国人开的学校叫加拿大国家学院,后来被政府查封了!起这种名字的不会是什么好鸟!
回复
什么是国家电视台?
回复
12年没回国,而且还是在中国有近20亿收入的生意人,大家都懂的!
回复
出示领事馆的认证,意思是要领事馆收了他钱的人赶紧帮忙疏通, 否则他就要加入郭文贵的爆料团队了。
回复
不说了,国家电视台,好意思不?
回复
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全是中国人?英文名叫什么,这个电视台。
回复
It's called 'Canada National TV'. LOL
回复
回复 冬日:把假做成真,但还是假的。
回复
还以为加拿大国家电视台是CBC呢,还以为中国人买了CBC了,吓了我一跳。
回复
支持把官司打下去! JUST FOR KEEP THE LAWYERS BUSY!
回复
这里有张振国什么事,一伙的?
回复
我这么理解对不对,别人都是骗子,唯我(你) 独尊,能独善其身,清白,或者是受害者?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无知无能,被动,只希望别人跟自己一样,幸灾乐祸.是一种心理疾病和缺陷.
回复
同意。
回复
当初唐炜臻也说要上诉,结果呢!
回复
National tv?
回复
“国外顶级”保健品居然产自黑作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1:21 现代快报   “国外顶级”保健品居然产自黑作坊   号称国外顶级的保健品,竟然是在安徽一家黑作坊生产的。近日,随着加拿大某网站国内代理人赵某在南京被警方抓获,一起涉案总值300多万元、利用“QQ群”拉人头的境外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   顶级保健品产自黑作坊   今年4月初,南京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线索:加拿大某公司涉嫌在中国境内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公司网站国内代理人赵某就隐匿在南京。   赵某,女,42岁,苏南人。办案民警逐步摸清了赵某的做法:通过“QQ群”发展经销商经营保健品,每份价格均为60美元,这种保健品标识为来自“首个加拿大GMP认证保健品生产厂家”,宣称是“国外顶级保健品”。然而,这种保健品外包装上错别字百出,警方发现,其真正的产地是安徽的一个黑作坊。   据知情者透露,在这个网络里,购买一定数量的保健品后,便会自动成为该公司“网络营销”股东,下级股东经销商继续发展下一级股东经销商,形成传销网络。上级股东经销商从全部“下线”的经营业绩中获取报酬,形成上下线关系。   前夫遥控前妻发展传销   在逐步掌握犯罪事实后,7月10日,经侦部门在中央路将正欲逃往国外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当场查获用于传销的假冒保健品十余箱,银行卡四张。   经审查,赵某交代其前夫龚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上网追逃,后于2005年8月逃至加拿大。2006年底,龚某在加拿大开保健品公司并设立了网站,由于国内外汇管制等原因,龚某便打电话给赵某,要她在国内收取股东经销商的加盟费,同时制作股东证,包装、邮寄各类保健品、赠品,然后根据李某指示发放分红,余款则通过多个账户辗转汇出境外。短短3个月时间,“吸引”了全国22个省1500多人“加盟”。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网络传销很有迷惑性   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传销已经进军网络,靠“QQ群”等工具拉人头,改变了传统的拉朋友、亲戚入伙的传销方式。   网络传销改变了传统传销的授课方式,通过电脑网络在线授课,会员上课必须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流通也采取单向性,下线很难了解到管理层的情况。   此外,资金全部通过个人银行账号进行存取,没有票据单据,且个人身份真伪难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机关取证、追赃和定罪难度。虽然花样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警方提醒,“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仍是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只要增强防范意识,便不难识别。   快报记者 田雪亭(山东人)   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现代快报新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南侧) 邮政编码: 210005 400-616-0198
回复
38万多个客户,每人购买?5000,龚晓华的这个跨境电商直销平台的确很牛,牛在每个消费者购买的金额都完全一样。
回复
在海外打官司,人们一是害怕,二是律师太黑,太贵,第三是法官更黑,第四是大家不关心,以为自己不会打官司.我从来没有想到远渡重洋来打官司,打了几年还在梦里,不知所措,直到进了监狱,才努力学习,调查研究我怎么输了,他们为什么要搞, 我一直被动,.8年了才真正明白. 八年,他们搞得我们倾家荡产,我也搞得他们头晕脑胀,我输了吗?很多人以为我输了,打不过他们.其实,我稀里糊涂赢了还不是大满贯. 他们非法抢走了我和我的投资人的钱,剥夺我的权利和自由,被我一举抓获.我现在到了最后的阶段,无限风光在险峰!
回复
呵呵~~~看来下面的属于老调重弾啊: 给CCEC扒皮,中加官员们,请自修法律! “滑井”既然“已经上市”,为何还要微信认购圈钱?
回复
http://www.nanjing.gov.cn/gsgg/gsgl/200806/t20080630_242455.htm (消息来源链接) 市工商局十大传销案件通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爱德华网络传销案   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龚某以加拿大爱德华集团名义,发展经销商销售保健品为幌子,在境外以该集团网站为平台,采取收取入门费、拉人头等手段大肆从事传销活动。案发后龚某逃往境外,其前妻茅某明知龚某所从事的是传销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化名张菊在南京收取、转移传销涉案赃款和支付分红,并负责在南京邮寄假冒保健品,协助前夫先后在河北、天津、吉林等20余个省市发展传销人员1500余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茅某被鼓楼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田雪亭记者看过后认为赵某还有龚某都是龚晓华在稿件的化名,另一篇稿件中提到的茅某就是他的前妻。
回复
保健品工厂的厂长一看也是来自大陆人士:)
回复
呵呵,哈哈
回复
让人笑破肚皮的骗子
回复
南京曝光年度十大非法传销案 涉案金额过亿元 www.jiaxulaw.com/pagelist.asp?id=202 / 日期:2008-6-28 中新网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南京市工商局、公安局今日向媒体通报年度十大非法传销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过亿元。仅江苏某科技实业公司传销一案涉案金额就高达一点六亿元,涉及人员数千人,曾由国家工商总局定为全国十五起重大传销案之一。   二〇〇五年五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一伙虚报注册资本一千万元,成立江苏某公司,以八个“营运部”为基础,招聘所谓的“高级业务经理”、“区域经理”,从事销售“歌莲娜”系列化妆品、“蚁神活力”系列保健品,然后“按绩提成”。该公司产品范围波及安徽、江苏、浙江、河北等十余个省市。   去年十一月六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的传销组织头目、骨干分子十二人进行依法判决,分别判处二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社会中人虽提及“传销”二字多嗤之以鼻,但在传道授业的高等学府中,亦有传销“魔爪”长驱直入,“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同样受骗而浑然不觉。   在南京高校,一个“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居然“演化”为某商贸有限公司,在二〇〇六年九月开始大量发展在校大学生成为销售员,通过购买公司KING卡、学生拉学生等手段收取各种“入门费”、“权利金”。   令人吃惊的是,南京竟有三十三所高校的八百三十四名大学生卷入其中。学生单纯、易被“洗脑”、急于赚钱自立的心理成为犯罪分子“把柄”。目前该案两名为首分子已经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  “ 网络时代兴起,“网络传销”成为近年来新兴的传销模式。南京市公安局官员分析说,“爱德华网络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龚某以加拿大爱德华集团名义,在境外以该集团网站为平台,收取入门费、拉“人头”从中牟利。龚某先后在河北、天津、吉林等二十余个省市发展传销人员一千五百余人,涉案金额达三百余万元。” 南京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学生应提高警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贪图“虚拟大利”。在自觉上当受骗时应及时向警方求助,切勿掉入犯罪分子构筑的“高利陷阱”而无法自拔。 完
回复
看事态的发展,希望不是真的。
回复
中国的官司在加拿大上诉?领事馆证明了什么也没有说,证明他是个好人?
回复
CNTV? F U !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