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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房东赶走房客需赔偿 九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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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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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新规:房东赶走房客需赔偿 九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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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ber
2017-09-01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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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总觉得政府官员都是一班脑残。正如上面所说,如果租客没问题,房东会赶走租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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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有何用
2017-09-0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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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我靠!这厅长的智商,呱呱的! 如果租客没有问题,房东会赶走租客? 厅长的脑袋被驴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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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99
2017-09-0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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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如加租房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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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于胸
2017-09-0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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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问题是为什么非要当受窝囊气的房东?除非是就是整些房子出租当生意,否则自己住的房还是算了吧,不要分租,政府那边说你非法,对租客要提心吊胆。前几天有个新闻说赶走房客被房客报复房子烧了孩子死了自己重伤老公被抓,前几年有个女医生被同住的房客砍死。 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小房也可住,莫当分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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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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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是有人缺那几百块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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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ross
2017-08-3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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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买房不如租房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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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你老祖先
2017-09-01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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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更多的人会选择作短租,躲过这些祸害. 就像这里的婚姻,过度保护女性, 结果太多男的只谈恋爱不结婚, 就像短租类似.😂😂😂 凡是有个度,过了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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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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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长租还是短租,是租客与房东协商的结果。抱定只招短租可的房东,如果招不来短租客,又不愿意空置,自然会重新考虑。市场的无形手会导引经济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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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师
2017-08-3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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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房租又要暴涨了,以后收入和信用不高的租客只能去廉租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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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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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房子继续暴跌,许多出租房要出卖了。政府这个政策很好,又是一项打击房地产泡沫的措施,现在许多人当靠工资买不起房子,就靠分租,如果保护租客,房东就不会分租房子,那他们就供不起房子,房子还是暴跌。实际上这是加拿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好措施。 你想政府就是不希望分租,因为存在许多隐患,比如消防治安等问题,同时人民生活水平降低,如果大家都不分租,现在的房价年收入20万的都买不起,怎么办,大家都买不起,海外土豪也不来买,一个是经纪饿死,一个就是房子暴跌了,实际只有房子大暴跌这样的好事情了。 我觉多伦多的房子应该60%多伦多家庭收入不靠分租买的起才正常。 希望下面政府出台政策,打击分租的,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很容易制止的,这样多伦多的房子会暴跌到大多数人不要分租买的起,大家生活水平会提高很多。 这样你又可以买房子压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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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炒米
2017-09-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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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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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另外出租房开旅馆的住房地税税率应该按商业BUSINESS地税的税率缴纳, 这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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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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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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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炒米
:出租房开旅店的,不是就靠税就可以开的,政府将来会禁止的,住宅区开旅店,扰乱生活区治安和生活的宁静,开旅店到商业区开,将来来多了,多伦多人会反映激烈的,政府不得不管。 现在多伦多分租严重,开车进入约克区,交通就很差,生活去停满车,到处是分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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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2017-09-01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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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所以一定要立严格的书面合同,明确规定一年一续或者半年一续,另外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入住的搬入时间,如每月1日中午12点以后,以及到期后搬离截止时间,如每月1日中午12点之前。当然还有很多附则,房东要咨询,华人房东很多不重视书面契约,当然因为大部分华人租客都是有脸面的人,一般做不出赖着不要脸的事,但如果租客跟你关系搞僵了,只要你没规定的,他会见空子就钻。所以我劝房东们不要怕麻烦,没立书面合同的现在严格的中英文书面合同一定要补办一份,契约社会要有契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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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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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说的不错。但是要注意到,如果合同条款与民租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相违背时,合同条款无效。 特别注意,租约中的租期最后一天,并不是租客必须搬离的日子。租客可以继续按月散租居住。见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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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鸽
2017-09-0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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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是合同,法规是法规,两者不一致的时候按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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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2017-09-02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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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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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老于这个提醒是对的,我讲直白一点,对于房东来讲,如果不准备续约,在租约到期之前(我一般是两月或60天,按规定应为90天)向租客下达终止通知(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enancy),网上有范本,我一时找不到了。出租屋多的,这个事项可以设定在手机日历里,不要怕麻烦,怕麻烦的人麻烦才会找到你。感谢老于指正,笔误处已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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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8
2017-09-01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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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请神容易送神难,房东只有自己保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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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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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我做了多年的民租法纠纷代理人,总结出三条:买个好房,招个好客,有个好心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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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do仔
2017-09-0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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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不出租,按揭贷款怎么供?恨不得把主人房都分租出去以增加收入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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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2017-09-0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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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合同中还应包括一个附件,即租客授权房东在有新租客看房(还有其他几种情况)时房东可无需征求同意进入租客房间。这个授权很重要,防止租客到最后一个月的时候老在你要带租客看房时回避你又不允许你进入房间,从而导致矛盾升级。租期的最后两月是租赁双方关系紧张的高发阶段,房东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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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纵.
2017-09-0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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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太阳兄,问题是左棍自由党政府允许你在合同中加入这些条款吗? 记得左棍自由党政府已经公布了房屋租赁合同规范,你只能用官家给你订好的合同,不能自己擅自更改。你加入这些保护房东的条款,回头房客到左棍自由党那里一告,说你是“霸王合同”,无效,你怎么办? 说一千道一万,左棍政府就是偏袒房客的。说白了,公权力就是要憋足劲整房东,房东抖这点小机灵根本没用。而且你看,8月31日公布新法规,9月1日就实行,根本就不给你准备的时间——跟这样的政府,能讲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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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2017-09-0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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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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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纵.
:西风兄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就多扯几句: 首先请参阅,这个我建议所有房东应该通读,透彻理解,文字又不长,但很实用 http://www.ontariotenants.ca/law/act03.phtml 26 和 27 严格来讲,租约要终止的那个月,带人看房是不需要下notice的,可以直接进入,不需征得租客同意可直接带人看房。但这样做容易导致矛盾,所以还是先沟通为好。 26 - 1明确提到了consent,就是我这里说的签合同时应该预签的附件,显然如果说任何时间,任何情况房东都可随意进入,对租客明显不公平,租客也不会签,所以列在上面的情形一定还是要合理有据,我之所以说要把带租客看房列进去(按条例来讲都不用列),实际是因为很多租客存在误区认为我只要跑出去,你房东就没办法带人看房,实际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起个提醒作用,这样租客也有个正确的认识。 我经常站在房东的角度考虑问题,当然和我自身的情况有关,并不表示我不尊重租客,相反,我自认为在这方面我做得很好。契约也好,合同也好,防君子不防小人,所以挑租客最重要。 前两天我还和几个投资屋比较多的朋友聊了一下,其实政府或者第三方可以考虑建一个系统让新房东有渠道和当前租客的前任房东取得联系。现在租客入住,房东都是要复印ID的(如果你没有,我建议你现在补办)。这个系统就是允许老房东输入租客的FIRST NAME的第一个字母和驾照的后四位(这个不违反隐私法),然后输入自己的联系方法。新房东可通过这个系统按同样方法检索出老房东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了解租客的各方面情况,从而决定租还是不租,新房东确认老房东真伪其实有很多方法,传照片,发短信,甚至见面都不是不可能。这个我就不罗嗦了,是他们私下的事。一般老房东和租客没有矛盾,是不会费事去做这个登记的,有了矛盾甚至租客以我要走了我怕谁的心态肆无忌惮,房东是不会怕这个麻烦的,多麻烦房东都愿意介入。当然这个系统还没有考虑成熟,但应该是个很简单的系统,哪位电脑高手愿意做一个这样的网站,我每次挑租客时必访问,呵呵。 当然还可以建立一个租客抱怨房东的网站控告恶房东,不过以目前的租屋市场,我看不出这样的系统有多大前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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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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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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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星辰
:关键是租客不能赶走,只能给人家白住了,实际以前也经常听说,但有赶走的,现在不能赶走了,就更麻烦了,房东收不到租金还提供水电煤气地税,倒贴钱,不过住宅就买了自己住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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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D
2017-09-0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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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这辈子不投自由党的票,一群白痴不懂经济!大事没干一件,全是提价,涨税,同性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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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纵.
2017-09-0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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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看有些人的评论,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对房东的歇斯底里的仇恨,连这种祸害正常商业平衡的傻逼政策也叫好?尼玛有脑子吗? 无限的偏袒房客,最后就是出租的人减少,那么租客怎么办?都去买房子?那么买房市场会竞争更加激烈,这对无房户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这都分不清吗? 有人说了:有些人本来买不起房,是靠出租才勉强买房,打击房东会逼这些人卖房......——拜托,用你的猪脑子想想,这些人卖房,那么原来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住户(原房东+房客们)怎么办?假设原来一个房子里除房东外,另有两家房客,现在卖房,这三家人(房东+两家房客)都被赶到市场上——不错,市场上是多了一套房子,但同时多了三家找房子的无房户——这会让无房户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有木有?假设那个房子被其中一户买了,而且不再出租(否则就又回到一开始的状态),那么另外两家就没有了住处——原先是三家共享一个房子,现在是一家独享,另两家无房可住(或者加入别的买房、租房竞争),这对住房本已供应紧张的GTA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这都分不清吗? 说白了,出租屋是高密度居住解决方案,这是市场应对房屋供不应求而自然产生的,而左棍自由党政府无限偏袒房客的政策,就是逼房东停止出租,让更多的高密度居住环境变成低密度居住环境,最终结果是加剧GTA居住市场的供求失衡,倒霉的是无房户——可怜有些人被腐烂自由党卖了还帮着数钱,真是滑稽可笑。 回楼下话糙理不糙:你能不能要点脸,少装出一副虚假的面孔害人家无房户?如果你真是有房户,想帮无房户,你可以把你的房子拿出一部分分租:一来你多吸引一个人租房,买房市场就少一分压力;二来出租房的多了,房东竞争激烈,房租也会下降——这对买房的租房的都有利,不是吗?就算你不想出租,也不用厚颜无耻地给左棍政府这种祸害租房市场的傻逼政策站台,做人要有的良知,某些人喜欢“当婊子还要立牌坊”,你别学他们,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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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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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许多人确实是要分租才能养房子,要不为什么分租?生活很不方便。现在租房子的许多钱赚的一点都不少,加拿大统计机构说了多伦多的房价要年薪20万才买的起,现在政府打击分租,就有更多人不分租了,加上利息上涨,只能卖房子,这样多伦多房市就很好,继续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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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纵.
2017-09-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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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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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DJ,你的意思我明白,不就是逼别人把原本用于分租的房子拿出来卖嘛。可是,我写的意思,你是没看呢?还是看了不明白呢? 你只看到那些分租屋拿出来卖,会增加房源供给;可你怎么没看到,由于分租屋被拿出来卖,原先住在里面的租户不得不被逼到市场上买房,这也同时增加了买房竞争呢?更由于一间出租屋往往有多户居住,取消出租屋所创造的买房者绝对会多于所创造的房源的数量,实际上会造成更多的买家争抢房子,这房价能暴跌吗? 打个比方,如果路上车太多,交通拥挤,正确的做法是鼓励大家共乘分享一部车子,这样就能减少路上车子的总数量,节约道路资源。出租屋就是多户共享一座房子,相当于共乘分享车辆,而左棍政府现在的无耻做法,相当于打击共乘分享车辆的车主,逼大家都开自己的车上路,难道这不是让交通更加拥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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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 jian
2017-09-0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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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多人因为有可以出租这个因素在里面所以不顾一切的买房。还有JJ把分租的收益算在里面引诱大量的人买进。 这政策促使进入市场人们的心理更加冷静。这就不仅是三家 (房东+两家房客)的问题了。而是三十家房东不能买房但有一定要进入市场的问题了。你张嘴就是“猪脑子”,你也是急了吧? 一旦市场的心理定位变了,你以为市场上的房子是多了还是少了?你就知道算3家人。头脑也敢说是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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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1
2017-08-3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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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感谢政府 我从此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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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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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这个是好事,保护租客,同时提高多伦多人生活水平,大家安于工作,出租的事情由专业出租公司干,规范出租市场,是非常好的措施,由于房地产泡沫,许多买房子的人单靠工资供不起房子,就分租许多人,安全隐患很多,如果不分租这些人就不会买房子,这个措施可以又打击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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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er03
2017-09-0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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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和小土豆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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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2017-08-3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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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住地下室,房东没给我合同,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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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师
2017-09-01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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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地库侠还要啥合同啊,反正都是给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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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猪
2017-09-0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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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没合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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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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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合同(也叫租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要一份收据(每月一份或者每年一份均可),是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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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H
2017-09-0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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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估计,大多数不愿陷入麻烦的主客之争的房主宁愿空房也不愿出租了,。。。 这样一来,租赁和房产市场又有紧张了。。。 看看拍脑袋和过度保护政策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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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2017-09-0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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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你说的很对,许多出租的房子会空置,这样政府空置税配合这个政策,多伦多房子又是大暴跌,出租多少年才够房子一个月暴跌的?还要交空置税,跌多了,许多租房子的买的起便宜的房子了租金也会大暴跌,房价就会继续暴跌,应该是这样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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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老张
2017-09-0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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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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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某空军每天坚持喊暴跌, 喊了4个多月。 再看看房主, 还坚持不给够价钱根本不卖。所以某空军到现在还没买到降价的便宜房,估计还要无奈的喊暴跌呢。可惜房主们不理会那一套暴跌论, 就当看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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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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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因为大多数的投资人,都是在以租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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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1 条回复
12345678910a
2017-09-0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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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RING IN TAX ON HOUSING FLIPPING AND RAISE THE TAX ON 2ND,3RD, 4TH...PROPE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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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炒米
2017-09-0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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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弄个房子还分租开大车店, 这是什么生活?记得10年前租房时,租的CONDO的房东把我赶走的理由就是他的爱人自己要搬回, 过后我发现原来他是提价又租给别人了,WBD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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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lon
2017-09-0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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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拿大非正常人是大爷,正常人是孙子,你可以去卖,但是不能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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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a
2017-09-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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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ood. 2 thumbs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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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山庄
2017-09-01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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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薪阶层永远买不起理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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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1023456
2017-09-0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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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赞,空置税一上,租着也亏,空着也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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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空军
2017-09-0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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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与制定政策鹤法律的政客们都有数套房产,能指望他们对一套以上的物业课以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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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嘿嘿
2017-09-0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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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irbnb发大财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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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 jian
2017-09-0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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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多人因为有可以出租这个因素在里面所以不顾一切的买房。还有JJ把分租的收益算在里面引诱大量的人买进。这政策促使进入市场人们的心理更加冷静。 一旦市场的心理定位变了,市场上会出现大量的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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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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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租法是行政法范畴,保护政体比保护商家的意味强烈多了。是立法者的立法行为,实施参考意见后就可以改法,况且现在是一党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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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戎伟
2017-09-01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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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的房东是因为旧租约无法涨租,所以才要换新客,于是所谓“收回自用”的确有被滥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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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洪荒
2017-09-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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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其实房东很容易就可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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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洪荒
2017-09-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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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不合理!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按合同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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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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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新规:房东赶走房客需赔偿 九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