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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撤出中国不能留下"烂摊子" 先还钱

受在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影响,乐天玛特在中国业绩惨淡、不堪重负,最终决定进行出售在华超市。乐天集团此前想维持在华经营,但因“前路渺茫”选择对乐天玛特进行变卖处分。

报道还援引韩国《朝鲜日报》9日所引用的乐天集团高层的报道称,乐天打算逐步出售99家乐天玛特(Lotte Mart)中的50家,以削减人力。

此前,乐天集团曾表示,乐天玛特在中国已损失5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9亿元),如果停业状态持续到年底,那么损失金额将达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9亿元)。乐天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进行第2轮注资后,乐天玛特在中国应该可以坚持到年底,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能够有卖场恢复营业。”

北京时间“锐评”注意到,此前由于部分乐天玛特出现经营问题,多地发生了供货商被拖欠货款的情况。比如今年3月北京就发生乐天超市欠供应商数百万元货款目前被判返还的情况。

同时应该注意到,乐天超市数量众多,其中有不少都是雇佣的本地员工,有消息称乐天在中国拥有14,000名员。而这些员工据称不少是拿着70%的工资。

那么如今乐天要走,锐评君认为不能允许乐天留下“烂摊子”,一是欠的钱必须还清,如果还拖欠供应商的货款,或者留下其他房租、水电等债务问题,那么必须由乐天集团负责到底;二是人员安置分流问题,如此多的人员,合同如何终止,赔偿如何落实,也必须由乐天集团负责到底。

此外,乐天在中国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种税费是否交清?各种违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处罚罚款是否结清?各种需要履行的手续是否完结?这些都应该由乐天集团负责到底。

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依法对全世界的经营者开放,乐天想要借助中国经济腾飞获取利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建设了大量的超市项目,而如果乐天出于经营困难想要走,那么不能仅考虑乐天自己的利益,也要尊重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员工的权益。

对此,指望乐天自觉自愿解决各种问题,未免过于乐观,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应该密切注意其动向;同时广大供应商也应该尽早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劳动执法部门以及工会组织也应该尽早关注乐天的员工分流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或者尽快解决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

一句话:乐天想走可以,不能留下“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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