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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议员“倒插国旗”辱国旗区旗罪名成立

郑松泰去年在香港立法会内倒插国旗与特区区旗

原标题:港议员郑松泰立法会内倒插国旗区旗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罚款5000元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01网站”9月29日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2016年10月在立法会议事厅内,涉将国旗及香港特区区旗倒转插,被控侮辱国旗及区旗罪。郑否认控罪,质疑倒转国旗不等同于侮辱,控辩双方早前完成陈词,案件经审讯后今日(29日)下午在香港东区法院裁决,郑被裁定“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两项控罪罪名皆成立。每项控罪罚款2500港元,总共罚款港币5000元。

控方在结案陈辞指,根据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 和《区旗及区徽条例》“玷污”是指与旗帜有实体接触的污辱性行为,而“玷污”亦不限于物质上的玷污。控方认为“玷污”的方式不一定只是弄污或践踏,而即使郑松泰没有弄污和损毁旗帜,但倒插旗帜都会损坏国家及地区的独有尊严,请法庭以常识作出判断。

辩方辩护时宣称,条例亦订明玷污国旗和区旗的方式为“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这些玷污形式都对旗帜有实体性的影响,而“郑松泰倒转国旗并不一定是侮辱”,但控方却将“玷污”与“不敬”划上等号。

被告郑松泰,33岁,被控一项侮辱国旗及一项侮辱区旗罪,控罪指他去年10月19日,在香港立法会会议厅内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均属违法,最高判监3年及罚款5万港元。

港媒报道也称,由于郑松泰没有被判入狱,这次定罪将不会影响其立法会现有议席或将来的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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