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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秘密审判? 台质疑宣判期限已到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控涉中国大陆颠覆国家政权罪案,9号为宣判期限。救援大队质疑李明哲已被秘密宣判?要求蔡政府不该持续处于“无政府”状态。时代力量党立委徐永明也警告,若蔡政府对大陆越过管辖权不抗辩,形同准让大型警总设在北京,所有台湾人受害。

在台湾,李明哲救援大队2号召开记者会谴责李明哲在大陆被失踪超过半年,中秋无法团圆,对岸欢庆国庆,非法逮捕行为却扩及他国人民。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说,李明哲9月11号开庭,外界才知道他8月4号已被起诉,依大陆刑事诉讼法,起诉两个月内应公开审判结果,扣掉十一假期,9号是宣判末日,家属至今却未接获聆听宣判通知。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主任萧逸民质疑说:“李明哲很有可能秘密宣判,因为在中国(大陆),最近一些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例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他们都有秘密宣判的情况,也就是说,审判完之后,在外界不知道的情况底下,当事人就直接收到判决结果,这样会有什么后果?这样子他可能会直接认罪不上诉,也就是说,这个会对他的上诉权利,造成极大的伤害。”

萧逸民提到,检察官称握有李明哲46份供述证据与24份书面自白,显然一定有刑求逼供,因为合法有效的认罪自白,1份就够了。

萧逸民强调,李明哲被控散播文章、图片,都是在台湾上网,在台湾均属言论自由。大陆官派律师却代李明哲放弃“管辖抗辩权”和“非法取证权”,后果严重,台湾政府若不为李明哲主张,一旦抛弃,所有台湾人都会受害。

时代力量党立委徐永明强调,大陆刑法明订若犯罪行为地的法律不处罚者,中国大陆无管辖权:“如果这案例真的是让他进行下去,以后台湾会有一个大型的警总是设在北京,我们在台湾所有言行都会担心,我们被视为所谓‘境内’、未来我们的言论自由,我们在台湾视为理所当然的。这样一个大型警总,绝不是我们政府可以漠视,他对台湾民众的寒蝉效应、恫吓的效应是非常清楚的,很多人说那不要去中国,可是你如果去别的国家,难道不会发生那种被带走的事情吗?”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黄怡碧说:“中国(大陆)即将在明年的八月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查,另外他在禁止酷刑公约作为缔约国,他明年也即将接受期中审查,我们现在正在准备跟李明哲相关的所有事证。”

黄怡碧透露,联合国强迫失踪小组要求提供李案开庭全程中英文字幕。她呼吁对岸公开宣判、无罪释放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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