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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若这样做 台湾必沦为贪腐共和国

最高法院日前召开刑事庭会议,讨论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罪应采"实质影响力说"或"法定职权说"。施明德表示,若采"法定职权说",将为大官的贪腐卸除刑责,则台湾必"依法"沦为贪腐共和国。

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罪,所谓"公务员职务行为",关键在于如何定义。若采"实质影响力说",只要官员对于相关机关或公务员的人事、财务及业务执行等事项,具有实质影响力就会成罪。

若采"法定职权说",就需要涉嫌收贿公务员借由自己的"法定职权行为"或"职务密接关联行为",对决策或执行过程发挥影响力,才算是职务行为,始成立收贿罪。

根据中央社报导,最高法院日前召开刑事庭会议讨论贪污收贿罪要采哪一说,外传司法院长许宗力要最高法院"缓一缓"。对此,最高法院院长郑玉山表示"没有",许宗力并没有要他缓一缓、没有那种事情,这是外界有所误解。

郑玉山也说,刑事庭会议法官各自表示意见,并未做出结论,这个议题未来会继续讨论。

施明德则指出司法改革背后的动机与罪恶,呼吁大家关注这项新闻。因为贪污罪的认定若采"法定职权说",将为大官的贪腐卸除刑责。且如果司法院长许宗力的介入,是要最高法院长郑玉山做出"贪污罪认定采法定职权说",则台湾必"依法"沦为贪腐共和国。

施明德强调,"司法界,请你们不要忘记,你们是国家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老兵未死,正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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