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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个性侵案审了46个月 被告被定罪后释放

加拿大曼省一对男女在2013年时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两人在2017年时被定罪。但法官说,这个案子审了46个月,这种延迟是没有理由的。两人被当庭释放。

这对男女在2013年7月时,每人都被控一项性侵罪和两项性骚扰罪名。近四年后,两人被判罪名成立。但两人向法庭提出动议称,这个案子拖得太久了。

法官Sandra Zinchuk上周做出决定,认为这个案件的审判确实被没有理由地拖了太久。

此案的被告名字没被公布,因为要保护此案的受害人,当时事情发生时她仍是未成年。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果省级法庭的审理超过18个月、联邦高等法庭的审理超过30个月,就算被无理由地拖延。

两名被告在被控罪后46个月才被定罪,原本法庭要在本月12日对他们进行量刑宣判,但法官Zinchuk认为,案子审理的时间超过了通常的30个月,而其中14个月的延迟并非被告导致的。

Zinchuk说,这不是个复杂的案子,只有一个控方证人,被告双双出庭作证而已,而且被告没有被控大量罪名,也没有特别重要或专业的证据需要等待。

因此Zinchuk没有做出量刑宣判,而是释放了两名被告。

Winnipeg的一位辩护律师Scott Newman表示,时间拖得越久,记忆就越不清晰。被告要为自己的控罪辩护就更加困难。

他说,这个结果并不是个例,而是对整个审判系统传递出一个讯息:那就是有效的庭审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7-12-1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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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国家,自由政府。保护坏人比保护好人卖力得多。
  • @ 2017-12-1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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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坏人因为审判时间长就放了,审判时间都是谁安排的?把他找出来负责!
  • @ 2017-12-1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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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费了几十个月的银子,法官该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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