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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关乎民生的事情!中国却做成这样

这张图上传自2016年12月,拍摄的是长江流域,江苏、浙江地段的一隅。

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垃圾何以被抛入长江?这个问题已经找到答案。

由此,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套取垃圾处置费谋取暴利的犯罪链也由此被揭开。

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的调查为例,在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双方签署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协议约定由天顺公司从海盐县将生活垃圾运至正规焚烧厂处置,垃圾处理费用为277元/吨。

不过事实上,天顺公司没有处置能力,也没有所谓“正规焚烧厂”来接收垃圾,它只有运输能力。

当然,有运输能力,它是可以运往外省处理的。但是,跨省处置垃圾,需要输出地和输入地省级环保部门批准。

不过奇迹的是,天顺公司未获批,也没有处理垃圾的能力,却获得了垃圾处理权。

更可怕的是,长江航运公安局分局的调查显示,海盐环卫中心给出的垃圾处置费是277元/吨;天顺公司接手后,给中间商的处置费为170元-190元/吨,从中每吨获利近100元;中间商给倾倒团伙处置费不到100元,每吨再度盘剥获利数十元。

而正规垃圾焚烧或填埋处理成本约160元/吨,他们却一层一层剥下来的配置费仅剩100元/吨,正常处理还是非法倾倒?

而综上两点来看,无论是垃圾处置招投标,还是垃圾处置后领取垃圾处置费,均需垃圾焚烧或填埋单位出具接收证明。

在处置监管面前,没有证明如何运转?很明显,天顺公司提供的证明估计应该也是假造的。

所以,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在这层层谋取暴利的事件中,是存在严重缺失的,最后导致这一惊天污染大案的发生。

据初步统计,此案倾倒生活垃圾高达数万吨,而且还是将垃圾倾倒长江中、或河岸。

如果说,数量之多令人咂舌;那么,他们选择的作案地点选在长江就该被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长江是我国最为重要、最为繁忙的河流,也是诸多沿江城市的饮用水源地。

经第三方环保机构检测,这些被非法抛洒、填埋的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来自海盐的生活垃圾挥发酚超标80倍至32200倍不等。

试问,人民的健康生活如何保证。估计,那些人在利益面前从未想过自己的行为会带给别人,健康隐患。

此外,垃圾抛撒入江,不仅影响行船安全,造成污染,案发后想打捞都困难,而且费用也是上百万、上千万计。估计,那些人在利益面前从未想过自己的行为会带给国家,带来那么大的麻烦。

写到这里,小编感觉双手无力,心里只想给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认错...

今年 7 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后,澳洲、美国、英国等国,都在为怎么处理垃圾而烦恼着。

写到这些国家中,有的已经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将垃圾埋于地下,或者正准备大力发展如何更好的“处理垃圾”。

写到,中国禁止进口一些洋垃圾后,那些国家面临的损失...

写了很多,当时写的那几篇文章想表达是:中国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中国不再为外国的“经济发展”擦屁股......

说得全是正能量,没说中国半点负能量,现在小编打自己打脸了。现在,才发现当时说的那些话原来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的行为......

毛主席曾诗云:“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

现在长江边上依然有的地方被五颜六色的物质“点缀”着,且不说人喝了水会不会有问题,鱼吃了那些物质估计也会死。

所以希望在这事情之后,各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责,政府在抓好城市建设的同时,应一同抓好垃圾处理工作。还要抓好招投标监管,防止形式主义或者是弄虚作假甚至滋生腐败。

而社会各界亦应加强监督,共同呵护家园,以提升生活质量,增强幸福感。垃圾清运和处置行业更要加强自律,依法办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否则,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做的是害人又害己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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