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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裔女子"特快离婚"留后患 再婚申绿卡遭拒

12月22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华裔廖女士居住在纽约,2年多前与前夫离婚时,因考虑在纽约办理费时,遂委托移民顾问公司办理“特快离婚”,在内华达州拿到了离婚证。未料2017年她与美国公民结婚后申请绿卡,据实写一直住在纽约,与在内华达州离婚不符,申请被移民局否决。律师指出,此现象在华人社区非常普遍,吁民众离婚别“图快”,尤其在移民相关文件上签字前,应请正规律师把关。

廖女士在美国生活5年多,一直居住在纽约。她与前夫2年多前离婚,本可在纽约办理相关手续,因两人都想尽快结束婚姻,遂联系某家可办理“特快离婚”的移民顾问公司,最后离婚文件上填写的居住地址是内华达州,但廖女士同意签字。

2017年,廖女士与一美国公民结婚,不料绿卡申请出现问题。移民局因她递交的个人资料显示一直居住在纽约,与在内华达州离婚不符,发出了“拒绝申请意向通知”。为其办理离婚的移民顾问公司,则辩称她曾经居住在内华达州。移民局指出,廖女士在被质疑后,才称自己曾居住在内华达州,听起来“不可信”。

律师朱先生指出,在内华达州居住6周以上,才能在当地办理离婚。移民局否认廖女士离婚证书的法律效力后,自然不承认她与现任丈夫的婚姻有效。

他强调,目前美国政府收紧移民政策,民众更不可掉以轻心,在移民相关文件上签字前,务必请专业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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