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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婚夫是华人而入狱 白妇认为省府道歉未够

安省政府向一名于六十多年前,因为未婚夫是华人而被捕入狱的白人女子致歉。

现年八十二岁的狄玛信(VELMA DEMERSON)周二表示,省府除了道歉,仍然要给她赔偿,才能消弭数十年来所受的屈辱。

她表示对去年十二月司法厅长杨格向她致函道歉一事感到高兴,不过省府仍欠她金钱赔偿。

狄玛信是一九三九年五月三日,跟男朋友叶锦驹吃早餐时,被两名警察带走。其后法庭以一八九七年制定安省妇女庇护法(ONTARIO FEMALE REFUGES ACT)中“惊桀不驯”(INCORRIGIBLE)罪名,将已怀有身孕的狄玛信,送入羁留当街饮酒和行乞的边缘妇女的收容所,其后她与四十六名少女被转到劳改营,最初六人一室,之后单独被囚在只四尺乘七尺的囚室整整十个月。狄玛信在狱中诞下儿子叶哈利(译音HARRY YIP),当他十岁左右便被儿童会接走。

狄玛信指杨格在信中表示代表省府向她、她的丈夫和儿子道歉。杨格的发言人周二既未否认亦未证实杨格曾经致函狄玛信,声称律师仍然跟狄玛信谈判。

狄玛信表示,目前仍就索偿和其他问题与省府谈判,希望省府亦要对那些跟她有同样惨痛经历,没有犯法,却被监禁,身心一辈子受创的妇女道歉。

狄玛信的律师麦达力(DAVID MIDANIK)表示,省府虽然向其当事人道歉,但仍未足以弥补她和其他人因为该法例而受到的痛苦煎熬。

狄玛信在二零零二年四月入禀法庭,向省府索偿一千一百万元。但安省上诉庭法官裁定,安省政府毋须为一九六三年以前的恶法负责。是项裁决目前仍在上诉中。狄玛信当年出狱后不理家人反对,坚持与叶锦驹结婚,可惜丈夫好赌,只维持了三年婚姻生活,两人便分手。一九六六年,二十六岁的儿子不幸遇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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