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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奔驰司机烂醉如泥还开车 倒卧路旁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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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次酒驾不应被控刑事罪”,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说法,难道非要出了人命才算数么?对于醉酒驾驶再怎么严厉处罚都不为过,除了刑事处罚以外应该直接吊销驾照,几年内不许再考。而对于醉酒驾驶致死的应该按照二级谋杀罪论处,终身禁止再驾驶,不如此严厉打击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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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官看来蛮聪明的嘛,麻痹为什么看见恐怖分子的时候就傻逼了呢?1000万纳税人的血汗钱就这么给了??还给了好几个1000万。。。看来不是傻,是他妈的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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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码事。omar kadhr的判决政府赔偿一千万是根据加拿大宪法的判决。历届加拿大政府没有保证一名加拿大公民,而且还是未成年公民的人权。仅此而已。退一万步说,omar人家即使不是自卫,也是保卫国家,而且死的是个美国大头兵。完了都没上法庭,15岁小孩直接被监禁十多年。反过来说这醉鬼捍卫了什么?还好没把车开走,撞死你老婆孩子你找谁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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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去和酒,喝的烂醉如泥,还企图自己开车走。就应该判罪。估计是新来的。估计是一个人喝闷酒。如果有朋友,明知道他喝了很多,怎么可能让他自己开车走了不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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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零。。。您这样说是颠倒了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伪命题。判罪不是应该根据是说说话么?您是否知道酒驾比真正的犯罪分子如盗窃,抢劫判得还重?!其实相当一部分人都是因为聚会或其他不小心多喝了点,而没有任何伤害他人,就被简单而粗暴地判定为刑事犯罪并留有记录,同时养活了一大片行业。。。本人不赞成酒驾,但同意第一次罚款10000元,吊销驾照两年(要知道在加拿大无车等于断腿);第二次在蹲监且刑事记录,这样可以更好的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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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end2010: 您说的情况照样定罪! 已经发生过了。。。按照安省现行法律,就算停在自家车库且已经熄火,同时就算你坐在副驾驶为上,只有7车钥匙在你手上,都可控醉驾。。。他们的根据是你有开车的企图,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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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律师恐怕要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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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相反, 客户更多了。 这律师是何等地丧尽天良, 才能编出震惊宇宙的瞎话呀, 愣是一口咬腚, 醉鬼没开车。 最后还差一点就得逞了。 有个电视剧, 杀人犯脱口而出: 我万般无奈杀了他。。。律师立刻打断: 别胡说八道, 你根本就没杀人。 这律师行业, 真是天底下最卑鄙无耻不要脸的勾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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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bidden driving for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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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3级政府歧视华人,即便酒醉开车,也不值得被起诉,批评教育一下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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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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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人建议安省多多向其他省份学习(如下),不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更希望我们华人不要不经过思考,只会站在道德的"最高点",只会跟风政府"政治绝对正确"地扣帽子给他人,要多多地动动脑子。执法要有人性,要区别什么是真正的犯罪,千万不要人云亦云。。。加大力度打击抢劫,盗窃,贩毒,谋杀等等才是正道!http://m.51.ca/info/news/canada/2018-01/610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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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同。每年酒驾引起的死亡远远大于抢劫,盗窃,贩毒,谋杀加起来的总数。这与每年花上百亿打击恐怖分子,没救人命反倒是杀了不少人,却不肯给医疗系统给自己国家人救命拨钱同出一辙。教条主义拿钱来上税人的钱打水漂。 酒驾与谋杀绝无两样。就像拿着开动着的电锯走到人群里一样。明知故犯。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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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都成立,但是没有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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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尤其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次酒驾不应被控刑事罪。卑诗省在探讨以罚代罪。本人认为尤其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次酒驾不应被控刑事罪。现在种植和贩卖大麻都无罪了,所要这种恶法应该改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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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警察绝对是看人执法。我有个意大利裔的同事,有次喝得酒气熏天,带着两个人逆向开进单行道,他以为这次死定了,没想到,警察口头教育了一下,还给他指路,就搞定了。中国人就没这么好运气啦,一定要公事公办……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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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中国的公事公办更好。 醉酒逆行, 警察居然放人, 这是要害死人的呀, 下次再这样, 肯定被一头撞死, 你就得向你的同事遗体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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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辆车,是停在停车位上,那么就算发动机在on 的状态,这辆车也属于parking状态,不属于酒驾(driving alone行驶)顶多违反2009年减排法案,发动机空转不能超过N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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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um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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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谁和H喝酒的?赶紧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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