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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安徽首虎或被减刑 曾为玉痴狂

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获得一次监狱表扬奖励、一次监狱嘉奖奖励,秦城监狱3月27日建议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倪发科因受贿罪入狱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减刑公示显示,倪发科,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4年1月22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90美元)。

倪发科是十八大后安徽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首虎”。2013年6月4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落马半年后,即2014年1月,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批评倪发科是“玉石省长”。

文章指出,倪发科2008年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工作,未经组织审批同意,就担任了省珠宝协会名誉会长,接触上了玉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

中纪委查实了倪发科的受贿问题,其收受大量玉石,占受贿总额近八成的事实也浮出水面。

据央广网此前报道,2014年12月15日,倪发科在开庭受审时也自称是“被疯狂的石头绊倒”。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职务便利,为安徽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安徽明珠房地产、安徽大昌矿业集团等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多万元。

此外,倪发科还对折合人民币58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28日,倪发科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倪发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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