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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保持沉默!这权利来自3华人外交官命案

苏思纲新作 :《侦案第三阶段: 震惊华府并改变美国刑法系统的三尸命案》,封面主角就是三尸命案的被告宦祥生。

苏思纲在6日Politics and Prose书店新书发表会上为读者签书。

“民国第一外交官”顾维钧担任驻美公使任内,三名外交官在使馆附属教育代表团(Chinese Education Mission)被枪杀,轰动华府。历史学者、作家苏思纲(Scott Seligman)本周上架新作《侦案第三阶段: 震惊华府并改变美国刑法系统的三尸命案》(The Third Degree : The Triple Murder That Shook Washington and Changed American Criminal Justice,暂译)还原百年悬案,该书最惊奇的发现是 : 当今逮捕罪嫌前警方必须宣读的“米兰达权力”之诞生,与该命案密切相关。

“米兰达权力” 与此案有重要关联

1966年最高法院拍板的“米兰达”(Miranda rights),刑案嫌犯被捕时警方必须告知其保持缄默、聘请律师等权利,也包括“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援引重要判例就是布兰迪斯大法官(Louis Brandeis)于1924年的“Ziang Sung Wan v. United States”。

命案的故事 从上海上流社会说起

发生于1919年初的这起命案凶嫌宦祥生,初审被判有罪,他不服上诉,数年争讼最后打到最高法院。宦宣称他认罪乃因华府警调人员日夜不停逼供、剥夺其睡眠而取得证词,他后来推翻认罪供词,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迪斯受理此案,最后高法院无异议表决被告在“非自由意志下之认罪供词”应不予采信,判决该案必须重新审判。

这起命案的死者之一黄佐庭、凶嫌宦祥生则都是出自民国初创的上海上流社会。黄、宦两家相熟,并属于同一基督教会。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担任庚子赔款奖学金美国留学生总督导的黄佐庭不幸死于任内,死时仅43岁,留下国内的七名子女。(翻拍自:《侦案第三阶段》)

死者黄佐庭 维大招收的首位华人学生

黄佐庭博士是维吉尼亚大学招收的第一位华人学生。他自小在上海受英语教育,留学美国学成返国结婚并育有七名子女,后受国民政府重用派驻华府,担任庚子赔款留美奖学金300多位中国留学生的总督导。另两名死者吴炳新、谢昌熙则是乔治华盛顿大学学生,当时均任职驻美教育处,协助黄佐庭。

凶嫌宦祥生之父 容闳带领首批留美学生

凶嫌宦祥生自幼丧父,父亲是容闳创建幼童留美计划的首批留美华人,但学成归国后未久即去世,留下算丰厚的积蓄给寡妻和两儿,弟弟宦中英先来美国自费留学,哥哥后三年跟进,就读美国俄亥俄州的不同大学,宦祥生毕业后定居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苏思纲说,“他对外宣称就读哥大,但哥大学生纪录并查不到他的名字。”

宦祥生染病 死者吴炳新邀至华府养病

宦祥生投资无方,母亲直接寄来或是委托黄佐庭代转的数千元生活费很快就用罄,因为染上世纪流感,好友吴炳新邀请到华府养病,当时教育处办公兼住家,三人挪出一空房间给宦暂住。

几日后,1919年1月27日宦祥生因相处不快,向三人道别、离开,但事实上却入住联合车站旁酒店。

因失联查获三人尸体 都是近距离中枪

29日晚6时许,教育处三人外出接受不同的晚宴邀约,住在教育处对面的留学生李冈前往敲门,应门的却是宦祥生。

1月31日,吴、谢两人的乔大同学托李冈前往教育处查看为何两人缺课并失联两日,三人的尸体因此被发现。警方调查报告显示,三人都是近距离中枪,三人死亡时间应是29日夜晚。

百年前轰动华府的中华民国三驻美外交官命案审判庭。凶嫌宦祥生(图右二)初审被宣判有罪,最高刑责是吊死极刑。(国会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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