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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最大移民诈骗案的王迅提前获释 回家住豪宅

王迅案是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移民诈骗案之一。他的移民公司在2006年到2013年期间为1,600人办移民,申请永久居留权或续枫叶卡,提供从假入境证明到假工作的“一条龙”服务,非法牟利$1000万。王迅2015年被判7年有期徒刑和$900,000元的罚款。他手下的几名职员也被定罪判刑。

现年48岁的王迅出生于上海,1997年移民加拿大,三年后拿到公民身份。他虽然持有工程师学位,但来加拿大后并没有从事本专业工作。在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险经纪之后,他开始做移民中介生意。

据金融邮报的最新报道,48岁的王迅已经提前获释,时间是在2017年年底。保释委员会在决定中说,虽然王迅犯罪事实清楚确凿,罪行也很严重,但考虑到他是首次犯罪,以前没有犯罪记录,也和集团犯罪及暴力犯罪无关,因此给他保释机会,他既可以就业,也可以回到学校读书。

不过,由于他涉及的案情重大,也牵涉到大笔金钱,保释也是有条件的,就是不允许他与涉及犯罪活动的任何人接触,派保释官员监督他的财务动向,以及他必须找工作或去读书。

这也意味着,王迅基本获得自由,可以回到BC省列治文的豪宅,与家人住在一起。他曾经将114名移民申请人的地址都写成了自己家(下图),于是引起了边境局的注意,并展开调查。

就在今年3月,王迅过去的一些客户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保留他们的永久居留权,理由是造假的是王迅及其员工,而不是他们自己。提出集体诉讼的是王迅的两名前客户,包括Chao Yuan Lin和Xiang Zhou。

但联邦移民部的律师指出,提出集体诉讼的人并不是简单的受害者, 因为他们实际上对造假过程并非一无所知。比如那些住在中国大陆的人,他们的护照盖上了假的出入境印章;那些在加拿大的人,他们入学或就业的信件都是假的,难道这些人不知道?

但代表Lin和Zhou的移民律师Lawrence Wong反驳说,这个说法不合适,这样说就把所有王迅的受害者视为同谋,这不仅没有意义,也必须将那些同谋并不是同谋的人分开。

他说他的当事人之所以发起集体诉讼,就是因为他们是王迅一案的受害者,他们相信加拿大司法公正,移民系统公平。如果政府要强行把这些受害人遣返,那么对他们仍然在加拿大的家人尤其孩子无疑是灾难性的。

据悉,王迅的前客户中已有200多人失去或自动放弃了永久居留权或国籍,另有400多人被调查。王迅入狱服刑近三年后,对这些人的调查和遣返仍在继续。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8-06-2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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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非法牟利1000万,罚90万; 判7年,只坐2年,这简直就是鼓励犯罪! 怪不得,加拿大毒品不绝! 加拿大的法官对罪犯的同情超过对受害人。也不难理解,臭法官能判赔偿恐怖分子千万了。加拿大应该立法,允许公民投票罢免烂法官。
  • @ 2018-06-2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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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开审难民诈骗案主谋?
  • @ 2018-06-2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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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大旗下保护的往往是精挑细选后滤出来的渣。
  • @ 2018-06-2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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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啊,加拿大真垃圾,法官,法律更垃圾
  • @ 2018-06-2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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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继续关在监狱只能浪费大家的税金。保释他对社会也没有什么危害。
  • @ 2018-06-2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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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造假,不是同谋,却说是受害者。律师为赚钱不要脸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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