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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男被骑车男砍死:这事要在加拿大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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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窃贼闯入你家,你不能伤害窃贼,窃贼可以伤害你,因为窃贼有人权而屋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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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停了一秒钟,又没失去行为能力,我怎么知道下一秒他不会接着再来?我不把他制到没有犯罪能力,难道到时候要比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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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而且这种状况下如果任何一方拿的是致命武器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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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在加拿大这个界限很清楚,他停止你就得停止,因为你不能确定他下一秒会攻击你。否则你瞪我一眼我就有权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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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法律的愚蠢,黑社会背景的人在这种场合只要活着,就会继续伤人,况且其言语已经发出要砍人头,书呆子法律根本就不适用!需要有清醒法官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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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 通判考虑,如果我是法官的话就这样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另一年社区服务,单位工资、奖金照发,不得克扣,见义勇为、为民除害奖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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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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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判罚的很有水平,再补充一点:责令写出深刻检讨,不许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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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杀死士兵的IS不但无罪,还要赔偿/奖励$1000W。但是,要是阻止在自己店里行窃的小偷逃跑,或打伤入室抢劫的罪犯,最后最有可能吃官司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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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is is law! And ISIS is taking your money, through OPEC, what can you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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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情不是发生在加拿大,而是阿富汗。那个人也不是IS。当时的伊拉克还在萨达姆的控制之下。 第二,当时那个人正在受到美国士兵的攻击,美国士兵杀死他是战争行为,而他杀死美国士兵就成了恐怖袭击。 第三,他当时未成年,只有十五岁,却未经审判在关塔纳摩被关押了近十年,期间加拿大政府不闻不问。 第四,他最后是被判有罪,而且刑期的最后几年是在加拿大服刑。 所以他有罪,但政府依然需要赔偿,不知道您能不能理解这里面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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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显示名称:这个逻辑, 是个人,一般都理解不了。 更理解不了政府居然恬不知耻地奉献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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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又跑出来卖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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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加拿大的法律傻逼,还是这个律师解读的傻逼,反正换是我,丫挺的纹身男剁了我几刀,凭什么不砍回去,砍死丫的是他点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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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在加拿大绝对是二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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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要看砍人的和被砍的是谁,被砍的是慕斯林那就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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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反手一刀把人砍退可以,追砍进攻不行。 社会上,这种先出刀的辣鸡被人翻盘,砍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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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我就给他开个众筹平台!法院怎么判,我们没办法左右。但筹来钱,给他打官司,请最好的律师,买媒体采访。就算蹲个一年半载的,有足够的钱养活老婆孩子,出来不用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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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于某认为刘某是去后备箱拿工具再战呢?因为刘某已经有口角之后从车内取刀的行为,于某完全有理由相信死者不是逃窜而是取凶器。 如果是取凶器,就不是逃窜,而是继续行凶,那么于某再去通过挥刀阻止行凶,就不是“正当防卫”就没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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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判定“正当防卫”就没什么可争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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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宝马车上有枪。如果被砍死的那黑社会喊着回去拿枪,被砍死还有人说防卫过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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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对此案很重视,在党内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要握紧刀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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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抽你一个耳光 你刚要打回 我喊停 然后再打你一个耳光 再喊停 你能拿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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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你这样的,就太简单了,因为你喊停是欺骗,所以你的喊停也是攻击的一部分,也可以合理推断,你逃跑和装死也是欺骗,也不算停止攻击,所以对你不存在防卫过当,打到脑袋掉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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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侵犯伤害情况一定要立即报警 haha 当侵犯行为停止,意味着自卫行为的停止 tell your daughter that 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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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上看,电车男处理这种情况没什么经验,对方回头取刀的时候,自己应该赶紧跑掉,回头再来取车,一般后面就是虚张声势的追骂一下,这事就完了。这次是他运气好遇到个假刀手,要是遇到个真货,结果就两说了。宝马男扑上去第一下就看得出来他是个水货。通常这种情况持刀上去第一下对方就倒地了,一般来讲面对面的情况下第一刀都不是致命的一刀,倒地就行了。因为面对面的情况下不管你出刀多快,对方都来得及出于本能用胳膊挡一下。所以第一刀砍到胳膊见血倒地的case很多,我亲眼见到的不下十次。持刀砍人,有经验的冲上去的时候刀会举着,而不是拎着,为什么你自己琢磨。通常从这一点你可以判断对方是不是善使刀的。这个CASE里两人都不会玩刀。 个人认为刀具里菜刀最趁手,小时候打群架有时候一群孩子一窝蜂地跑回巷子里回各家去取 “家业”,那时候都红了眼,大人们是拦不住的,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互相叫着喊着着跑到案头把菜刀护好,现在想想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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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 菜刀确实耍起来舒服, 有威慑力。 动刀子, 捅, 刺, 砍, 砍起来, 手感,心理感觉, 都是最好; 而且菜刀面积大, 砍的动作,持续时间长, 动作范围大, 造成很强的肉眼和心理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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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是 罗西:肉眼和心理威慑是必须的,举着刀嗷嗷叫着冲出来,刀下去的时候可能是刀背或平板面。 一举多得。 大侠的打法不是谁都能做到的,结果就像视频那样了,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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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宇宙洪荒:可不, 就像《马大帅》里的范德彪那样, 拎着菜刀, 呼地窜出来, 连吼带轮,几个流氓立马吓跑了。 反例: 范德彪进了包间, 没带菜刀, 先是来了几个鹰爪挠,人家没当回事, 范德彪硬着头皮又:咔“地砸碎一个酒瓶子, 结果一顿拳脚, 把范德彪打到桌子底下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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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就蹦了,在加拿大就放了,这就是区别,喷子们不要说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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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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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不是互砍这么简单了,可能是互相机枪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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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敢打架的。 但是对左翼,可以下死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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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纠纷械斗, 杀人致死, 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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