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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路检口腔测试结果阳性不足以提起刑事指控

据dailyhive报道,加拿大司法和总检查长Jody Wilson-Raybould上周批准了加拿大首个供执法部门使用的大麻口腔唾液筛查设备。
该款设备(DrägerDrugTest5000)可筛查包括THC在内的7种不同物质。通过收集唾液样本进行分析,过程只需要不到20分钟就能完成。
尽管该装置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在测试前10分钟不能进食或饮水,室外温度较低时读数不准确,以及检测出THC也并不意味着不清醒驾驶等。警官在路检时可以选择使用该设备。
代表司法部的一位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诉Daily Hive:“唾液检查阳性并不能作为刑事指控的依据”。
“尽管唾液大麻检测阳性不能换算成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因为口腔筛查仅检测唾液中是否存在大麻),是推论药物存在,但要与警方的其他检测结果结合,才可能为进一步调查提供依据。可据检测结果要求被检人进行药物识别或采集血液样本。
与拒绝酒精呼气测试一样,如果警察合理怀疑驾驶员不清醒驾驶,拒绝接受大麻检测也属于刑事犯罪(不同的是,根据C-46号法案,警察可以无理由要求进行呼气测试)。
Dräger设备获得了药物和驾驶委员会(DDC)的批准,符合委员会的评估标准 。
DDC正在评估其他药物筛查设备,未来可能会提交司法部批准。
一边允许大家吸 , 一边又查的那么严 ,以后警察别的事都别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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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吃饱撑的!既然大麻都合法化了,还查什么?谁愿抽谁就抽吧,抽死拉倒,谁也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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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真的合法化,吸大麻的人产生各种幻觉,加拿大就更不安全了,杀人放火肇事的多了,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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