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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菲丈夫神秘死亡 周永康时代弊病未净

刘芳菲(左)与朱军合作旧照(图源:VCG)

中国央视知名女主播刘芳菲的丈夫、香港富豪刘希泳神秘死亡事件日前终于在天津开审,据悉,刘希泳曾遭到9位检察院专案组人员涉嫌刑讯逼供致死,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对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讨论。

根据联合国反刑讯公约的定义,刑讯逼供指国家机关以暴力取得口供,或是恐吓惩罚为目的,而使当事人遭受到“蓄意的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楚”或此方面的威逼。大部分冤假错案的产生,均是刑讯逼供造成的结果。

观察人士分析表示,中国刑讯逼供案件的频繁发生,再次揭开了周永康时代遗留的政法问题。已落马的中共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曾掌控中共政法系统长达10年,期间曾发生躲猫猫死亡事件、广西平乐县法官黎朝阳暴死事件、河南鲁山王亚辉“喝开水”死亡事件等,都是发生在看守所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刘希泳遭刑讯逼供

对于刘希泳案件,中国媒体似乎被集体禁声,审理刘希泳的天津一中院官方微博也没有发布任何消息。暂不清楚官方对这一案件回避的原因,有分析猜测,可能是由于“刑讯逼供”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也可能是因为外界传说的刘希泳事件牵涉到中共更高级别的官员。

网上流传的刘希泳案起诉书表示,刘希泳案专案组的检察官去年3月在审讯期间,为逼迫尽快认罪,将近四天的时间内一直将其拷在审讯椅上,并将双腿绑架在前方椅背上,采用蒙眼、胶带封口、捅口鼻、钥匙刺脚心等酷刑手段,甚至按住上身向其腿部“折叠”。

起诉书写道,验尸报告显示,刘希泳全身有多处骨折,因口鼻被封等多种因素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起诉书还透露,被告事后企图毁坏审讯室内的录音设备。

有网名“瓶子”的旁听者发帖说,刘芳菲开庭时怀抱丈夫遗像,每一个被告进来,她都站起来高举遗像表达愤怒。在听完证人讲述刘希泳被蒙着眼吃完最后一餐的小米粥后,刘芳菲情绪失控,掩面长泣。

刘芳菲经常发表微博悼念丈夫刘希泳(图源:@刘芳菲)

看守所死亡事件频发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刘希泳的身份“特殊”所以才能走到庭审这一步,其实向刘希泳一样在看守所遭遇酷刑的普通嫌犯,并不在少数。

今年5月份,福建省南平市一名45岁的男子陈勇在被当地监察委留置、配合调查期间死亡,家属称尸体上有多处淤青,不排除生前曾遭刑讯逼供。

大陆“财新网”曾报道称,陈勇曾给当地一名领导当过司机,涉嫌行贿犯罪被留置。但消息不久便遭到删除。据悉陈勇之死成为中国监察体系改革中,以“留置”取代“双规”措施后,首个死亡个案。

其实近年以来,最先进入舆论视野的看守所死亡事件是在2009年。那一年的2月,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于是,一场以“躲猫猫”为标志的舆论抨击热潮迅速掀起。

最近几年,中国的立法机构和最高法院颁布了多项规定,禁止法院使用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看守所被要求安装摄像头,以防止暴行的发生。

不过分析人士表示,“对于数十年来一直把让嫌疑人认罪当做首要任务的警察系统来说,这些措施的影响力有限,除非导致被告死亡或严重受伤,否则警方几乎不会承担任何后果”。

周永康时期的弊病根深蒂固

中国于2016年发布的《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曾特别强调了对周永康时代一系列冤假错案的纠正,特别提及对“政法王”周永康以及薄熙来的审判。

周永康治下的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其核心特点是利用公安系统全面绑架和指挥司法,加上其简单粗暴的“维稳”作为,干预破坏法治,制造冤案、挑动社会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

分析认为,中国亟需将公、检、法三机关所享有的各项权力进行适度的分离,避免由同一机关因为行使多项权力而发生集权现象,也防止同一国家机关因为行使不同职权而发生职能上的冲突,这就需要实现国家权力的均衡行使。

中国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近日也迎来大修,修改草案新增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和速裁程序,调整了检察机关的侦查职权,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

但中国大陆法学界人士认为,“仅仅依靠在成文法方面的‘小修小补’,是根本解决不了这一制度的根本问题的。”看守所改革是无法回避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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