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列表
  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华裔女子溺亡 父母与生前同居男友争产 /
  4. 全部评论 /

多伦多华裔女子溺亡 父母与生前同居男友争产

阅读全文
哎,人生呀,悲剧之外再添不痛快。 虽然说女方父母可能很难打赢官司,但男方也应该在这样的事上大度一些,自己心爱的女人和女儿死了,想相作为父母的人有多伤心,给点钱或资产安慰一下老人的心。这点钱,作为男人有手有脚,能够挣得到的。让世界更安宁更平静,比什么都更值得的。
回复
This case is so suspicious, the man should be investigated!! he killed them on purpose.
回复
三万元还不够给律师呢
回复
Well SAID!
回复
无论如何,同居永远不是一个好名分,当然不是什么好名词 如此教训,还少吗? 多少人记吃不记打 ?
回复
老曼你同居多年, 名分如何? 现在是名分已定, 还是孑然一身?
回复
我的理解, 如果是两情相悦, 一定会瓜熟蒂落: 结婚。 如果是同居, 只不过是互相满足肉欲而已。 同居就不该有孩子, 有了孩子仍不结婚, 更是瞎扯蛋。
回复
严查龚义亭,可惜没有人替女方申诉,估计此男早就了解了女子的所有情况,放心下手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