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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力为民企正名,文件起草胡乔木不参加

中共建政后,私营经济因其“剥削”性质,其在中国经济舞台的“退场”命运已经确定。1956年,中共成功对中国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目标。改革开放后,私营经济逐步得到正名,开始发展壮大。中共前领导人胡耀邦在中国私营经济“回归”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2年,胡耀邦出席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主席台就座(图源:VCG)

1955年,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写下按道:“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到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由此兴起。直到1980年,中共决定,应届毕业生不再上山下乡,上山下乡运动就此终结。

之后出现知青返城大潮。1980年代初,约有1,400 多万知青回到城市。他们大多成了“待业青年”。私营经济的“回归”最初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青年的就业问题。

1979年、1981年中国政府先后出台文件,先是允许个体户的存在,“但不准雇工”。后又规定雇工人数不能超过5个。但总体上,允许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大门慢慢打开了。

当时的中国,文革结束不久,“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成为中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固有认识。经历了“兴无灭资”共产主义教育和极左风潮的洗礼,人们对私营经济多存在偏见,甚至“谈私色变”。从事私营经济的人多不被尊重过,甚至遭到歧视和训斥。当时,社会普遍认为个体户从业者都是刑满释放人员。

中国个体户第一人姜维曾这样形容自己当时的处境:“那时候,经常有不满20岁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让我站着,像训儿子一样训我。” 老朋友老战友约他见面,他不好意思去,因为自己是个体户,“低人一等”,没脸见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1983年8月,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和万里、习仲勋等中共其他领导人,在中南海接见了300多位中国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安置就业的先进代表。

在座谈会上,胡耀邦发表了著名的《怎样划分光彩和不光彩》的讲话:“我认为社会上有一群从事个体劳动的同志们,他们扔掉铁饭碗,自食其力,为国分忧,他们是光彩的。什么是光彩?为人民服务最光彩,为国家分忧很光彩,自食其力最光彩。”“我请同志们传个话回去,说中央的同志讲了,党中央重视干个体自食其力的人,他们都是光彩的。“

这是”文革“结束之后,中共中央对私营经济最明确的一次表态。

中国私营经济从业者从此甩掉自卑心理,腰板直起来。姜维受到鼓舞,”生意“越做越大,1984年2月,他准备与港商合作搞合资经营。但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查遍有关中央文件,也看了宪法,都不允许个人与外商合资办企业。“得不到批准,姜维决定到北京”找政策“。

姜维的公司能不能成立?当时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海关总署、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各个部门20多名代表一起开会讨论。姜维后来回忆:“为了我要办公司惊动了如此多的部门来论证研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从未有过的。”他觉得自己把事情捅大了。即便如此,姜维的问题还是没能解决,“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政策性的问题解决不了。”

事情的转机来自胡耀邦的表态:让他先试办一下。于是,1985年4月,姜维得到中国国务院特批,拿到了文革后中国首个私营企业执照。

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984年胡耀邦主持制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他要求“一定要写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然而这一过程并不顺利,同年7月至8月间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胡耀邦对《决定》的起草工作表示不满。随后,为减少左倾思想对起草工作的干扰,胡耀邦调整了文件班子,负责人袁木被撤换,一些思想比较开放的人加入起草小组。而自始至终,胡乔木、邓力群等都没有参加。

1984年10月,经过9次修改的《决定》最终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中国私营经济发展得以“名正言顺”。1988年4月,中国宪法载入有关私营经济的条款,中国私营经济获得了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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