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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省乱伦案 父亲被判刑14年

一名魁省男子,因涉嫌在女儿还在孩童期,对她性侵害多年,被法院认定其14项性侵害罪名成立,最后被判14年刑期。

现年51岁的雷诺·寇特,1月时被控乱伦、性侵害及强迫监禁其女儿伊沙贝尔及两名不能透露姓名的女子,共14项罪名。

寇特目前还在牢里,他是在2001年入狱服刑的,他最多还得服刑11年。

魁省最高法院法官贝拉凡斯表示,寇特必须服至少一半的刑期,才能申请假释。

刑事检察官海伦·法碧用“非常严苛”来形容这起宣判案,但她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寇特的辩护律师皮尔·盖侬表示,他们对寇特必须服一半的刑期后才可假释的判决、法官拒绝他们提出罪名分案处理的请求、及在检察官于庭上辩论时参入个人意见时,法官并未立即阻止等事,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与不满,他们已计划要继续上诉。

伊沙贝尔分别在他4到9岁之间,以及2001年4、5月当她在医院治疗子宫颈癌这两个时期,前后遭到生父的性侵害虐待。她最后于2002年7月死于中暑,享年22岁。

寇特的辩护律师先前曾要求上诉法庭能推翻寇特涉及医院性侵害的控诉判决。而其他涉案共犯的审判案,亦将在日后陆续开庭审议。 (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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