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律师的书都白念了, 这来了个自学成才的, 还是一个撒谎成性的,让这样的人去辩解有信用吗?
毫无疑问,这个行为构成了撒谎,即不属实的回答。我写信解释说,我英语不好,把文件理解错了。所有问题都在Accompanying下,accompanying是伴随的意思,当时没带刚生的小孩,所以回答No。如果带了,是Yes。还解释生小孩后应该报的,但忙找工作和准备搬家忘了。撒谎要有目的,我们确实没什么目的,是搞错了。移民局回复说按规定,你们违反了移民法,应该被驱逐。但鉴于事情发生的特殊,不予追究。
Have you any dependents other than those listed above?
第一次,填NO 撒谎
第二次, 解释 撒更大的谎
移民局: 善良
忠告:不要把人都当傻子!!
一个加拿大华人给孟晚舟和华为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