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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多伦多六周大华裔宝宝打点滴变2级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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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表示同情 估计真想讨个说法 旷日持久 没准孩子好了 都没说法 加拿大的效率 果然是免费的都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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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小宝宝看病要去 Sick kids hospital,不要嫌远。 小宝宝看病要去 Sick kids hospital,不要嫌远。 小宝宝看病要去 Sick kids hospital,不要嫌远。 1. 小宝宝小不能说话,不能表达自己,所以只能靠父母找有经验的儿科医生护士,而这些有经验的儿科医生护士都在Toronto Sick Kids (Toronto Sick Kids 每年的 Donation 和 Funding 都是名列前茅的)。 2. 新医院偏远,人事不稳, 如今又交通堵塞,有经验的老医生老护士不想麻烦去舍近求远,所以新医院都是些临床经验少需要练手的新人或者实习医生护士,尤其是通宵班。新人练手N年成老手后也都跑市中心或美国去了, 这个加拿大医疗系统问题,目前无药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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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临床经验太少,除了会操作仪器,医生基本是个傻子,所以,就医一定得自己上心,千万不能大意,基本的医疗包扎还是要明白一些,免得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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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的宝宝太娇嫩了,至于挂点滴吗?人为失误,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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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啊。因该去主流媒体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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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中国,哪有”讨个说法“这说法?人家层层保护,你很难告赢的。 在中国叫闹两下,人家就认错赔你的美事,这里哪有?先找警察把你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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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告医院医疗事故,明显的,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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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都是有钱有势的受保护,你就是进去就收集证据,都不一定能打赢,就别说当时没取证了。 买个教训吧,有事去大医院(以后都会懒得去了,养孩子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想打官司,先找个律师免费问一下, 少自己发脾气,那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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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心都要碎了。一定要有个说法。支持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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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该通知CBC, 和向监管机构报诉,直接向医院问责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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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幼童的静脉和血管都很幼细,打点滴以及抽血,需要这方面好有经验的人员操作才行,否则小孩就是受罪,病童医院在这方面真的好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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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我们家小孩的时候,我都跟医院的医生拍上桌子,当面威胁要告他了。时间长了,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凡是整天唱天堂歌的,都是中国最穷的农村里出来的,没见过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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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不好会留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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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觉得患者家属要求医生护士道歉,是有点不合理。调查结论还没有,你就先要求医生护士认错,有点欺负人,以我的猜测,输液针在开始输液时间内应该是在血管内的,否者护士不会输入液体,但可以想象小孩子爱动,活动输液部位后针头从血管脱出,护士的责任在于是否按时巡查病房,并及时发现针头脱出,如果护士按时巡查,符合医院规定,而烧伤是在巡查间隙发生的,就没有人犯错,患者要求医生护士道歉就是没道理的,因为你的要求超出了护士的能力,护士不会对超出其能力的事负责,医生护士没责任,但医院是否有部分责任是另外的问题,非要道歉,调查结论出来后问问院长愿不愿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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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喜欢“讲理”,然而那个理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所以想“以理服人”并不容易。 就算你辨称自己的理是医院的行事准则,也仍然摆脱不了一个干系:所谓企业的 工作流程和标准难道不是最大限度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吗? 我讲究以德服人。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有公德心的大夫/护士,在对待仅6周 大的enfant的时候,没有拿出特定的对应流程,单纯满足于“I did what I have to do”的话, 那么发生这种事还会奇怪吗?不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才是破天荒了! 这不是什么能力问题,你站在那个位置,你应该是专业的!干出这种事也配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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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才六周,丁点大病,胸部X光?!牛B?!有没有针入血管不知不觉,不等一分钟检查一下输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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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还要给下导尿管?,加拿大看病,有时越看越重,所以必须自己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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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的。这些天都咋了。前几天患肺癌的女士没钱吃药。今天有看到这么小的孩纸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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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律师们就等着病人告他们好去挣律师费呢。小编为什么要强调是华裔?搞种族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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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定得去儿童医院。其他医院临床经验太少。新医院则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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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从来不会赔偿,或者给你医好复员,要么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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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帖带如此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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